《傅柯入門:論述、權力與主體》(三):主體(The Subject)與倫理學(Ethics)

這是《傅柯入門:論述、權力與主體》全書解析的最終章。在前兩部分,我們見證了傅柯如何拆解了知識的客觀性(考古學)以及權力的壓抑性(系譜學)。而在這最後一部分,我們將進入傅柯晚年最引人入勝、也最常被誤解的思想領域:主體(The Subject)與倫理學(Ethics)

這一部分的內容主要基於原書的第四章,以及傅柯生前最後出版的兩部著作:《性史》第二卷《快感的運用》(The Use of Pleasure)與第三卷《自我的關懷》(The Care of the Self)。作者 McHoul 和 Grace 在這裡引導我們思考:在現代權力技術的銅牆鐵壁之外,個體是否還有其他的可能性?如果我們是被建構的,我們是否能夠參與自我的建構?這便是傅柯晚期轉向「倫理學」與「生存美學」的核心關懷。


第三論點:主體的重塑——從「被動的臣服」到「自我的技術」與「生存美學」

在傅柯學術生涯的最後階段(1980 年代初),許多評論家驚訝地發現,這位曾經宣稱「人已死」的哲學家,似乎突然開始談論「主體」、「自由」與「倫理」。這是否意味著傅柯放棄了他早期的激進立場,回歸到了傳統的自由主義主體觀?

McHoul 和 Grace 在書中堅決反對這種「回歸論」。他們認為,傅柯晚期對主體的關注,並非是對早期關於權力與論述分析的否定,而是其邏輯的必然延伸。如果早期的作品(如《規訓與懲罰》)關注的是主體如何「被」權力技術所製造(Subjection as subjugation),那麼晚期的作品則轉向了另一面:主體如何通過特定的技術來建構與轉化自身(Subjectivation)。這不是發現一個原本就存在的、自由的「真我」,而是探索在歷史的限制中,自我如何被當作一件藝術品來雕琢。

一、 倫理學(Ethics)與道德(Morality)的區分

要理解傅柯晚期的工作,首先必須掌握他對「道德」與「倫理」所做的關鍵區分。在一般語境中,這兩個詞常被混用,但在傅柯的分析架構中,它們指向截然不同的維度:

  1. 道德規條(Moral Codes): 這是指一套規定好的行為準則、律法或價值體系(例如基督教的十誡,或現代的法律體系)。它規定了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並要求人們服從。
  2. 倫理工作(Ethical Work): 這是指個體為了遵守某種規則或達到某種生存境界,而對自身進行的「工作」。這涉及一個人如何與自己建立關係,如何將自己轉化為道德的主體。這就是傅柯所謂的**「自我的技術」(Technologies of the Self)**。

傅柯發現,如果我們僅僅看「道德規條」,從古希臘到現代基督教,關於性行為的禁令(如禁止通姦、亂倫)似乎變化不大。但如果我們看「倫理工作」,即人們對待自己的方式,那麼差異就是巨大的。

現代社會(以及基督教傳統)傾向於強調「法典導向的道德」(code-oriented morality),重點在於服從外部的法則。而傅柯在古希臘和羅馬發現了另一種可能性:「倫理導向的道德」(ethics-oriented morality)。在那裡,重點不是服從法律,而是通過對快感(Pleasure)的運用,將自己的生命塑造成一種美的形式。這就是傅柯所謂的**「生存美學」(Aesthetics of Existence)**。

為了分析這種不同的主體性,傅柯提出了一個由四個要素組成的倫理學架構:

  • 倫理實體(Ethical Substance): 自我的哪一部分是倫理工作的對象?(是身體的快感?還是內心的慾望?)
  • 臣服模式(Mode of Subjection): 人們為什麼要遵守道德?(是因為神的命令?自然的理性?還是為了展現個人的光輝?)
  • 倫理工作/苦行(Ascetics): 人們通過什麼樣的訓練來改變自己?(是壓抑慾望?還是調節快感?)
  • 目的論(Teleology): 這種倫理生活的最終目標是什麼?(是死後的永生?還是現世的自由與主宰?)

利用這個架構,McHoul 和 Grace 引導讀者穿越了兩個截然不同的歷史時刻:西元前四世紀的古典希臘,以及西元一、二世紀的羅馬帝國時期。

二、 古典希臘:快感的運用與自我的主宰

在《性史》第二卷中,傅柯回到了蘇格拉底、柏拉圖和亞里斯多德的時代。他發現,古希臘人並沒有我們現代意義上的「性」(Sexuality)概念。他們關注的是**「阿弗洛狄忒的歡愉」(aphrodisia)**——這是一個包含性行為、慾望與快感的統一體,並沒有被區分為「正常的性」與「變態的性」。

對於古希臘的自由男性而言,倫理的核心問題不是「我想跟誰做愛?」(對象問題),也不是「這種性行為是否違反自然?」(真理問題),而是**「我該如何運用我的快感?」(數量與時機問題)**。

這就是**「快感的運用」(Chresis)**。這是一種策略性的管理,涉及三個變數:

  1. 需求: 順應自然的需要,但不製造人造的慾望。
  2. 時機(Kairos): 在正確的時間做正確的事(例如不在白天或身體虛弱時行房)。
  3. 地位: 根據自己的社會地位來調節行為(地位越高,越需要節制)。

這種倫理的目標是達成**「自制」(Enkrateia)「節制」(Sophrosyne)。這並不是基督教式的禁慾(試圖根除慾望),而是一種戰鬥與統治**的模型。個體被視為一個戰場,理智必須與慾望進行搏鬥並戰勝它。一個有道德的人,就是一個能夠「主宰自己」的人。

這裡有一個關鍵的政治隱喻:統治自己是統治他人的前提。在古希臘,只有能夠控制自己慾望的男人,才有資格管理家庭和統治城邦。因此,性倫理與政治權力是直接掛鉤的。這種「主動性」與「陽剛氣質」(Virility)是古希臘倫理的核心。無論是在性關係中扮演插入者,還是在城邦中扮演統治者,道德的標誌就是主動支配不被奴役

因此,古希臘人對「同性戀」本身並不反感,但他們對「被動的男人」感到焦慮。如果一個男人在性關係中處於被動地位,或者沈溺於快感而成為慾望的奴隸,他就喪失了統治者的陽剛氣質,從而喪失了政治資格。

三、 羅馬帝國時期:自我的關懷與夫婦的興起

到了《性史》第三卷,傅柯將目光轉向了羅馬帝國時期(西元一、二世紀)。這是一個過渡時期,雖然尚未進入基督教,但倫理氛圍已經發生了微妙的變化。

這一時期的核心概念從「運用」(Use)轉向了**「自我的關懷」(Care of the Self / Epimeleia Heautou)**。雖然「主宰自我」仍然重要,但重點不再僅僅是為了能夠統治他人,而是為了自我本身的完善。人們開始關注身體的脆弱性,關注靈魂的安寧。這時期的斯多葛學派(Stoics)哲學家建議人們即使不參與政治,也要關注自身,這使得倫理學變得更加普遍化、個人化。

在這個時期,McHoul 和 Grace 指出了三個重要的轉變領域:

  1. 身體與醫學的變化: 醫學開始更加關注身體的病理化。性行為雖然仍被視為自然,但被認為具有潛在的危險(如消耗元氣)。因此,對身體的監控變得更加嚴密,處女與童貞的價值開始被醫學(而非宗教)所推崇。
  2. 婚姻關係的變化(夫婦之愛): 這是最顯著的變化。在古典希臘,婚姻主要是為了生育和家族聯盟,妻子被視為附屬品。但在羅馬時期,出現了一種新的**「夫婦關係的藝術」**。妻子開始被視為丈夫的伴侶與朋友,婚姻被視為一種情感的結合。性行為開始被限制在婚姻之內,不僅是為了生育,也是為了維繫夫婦間的親密關係。這種「性專一」的要求,並不是來自法律的強制,而是來自男性為了自我風格化而做出的倫理選擇。
  3. 少年之愛的衰落: 古典希臘時期備受推崇的少年之愛(Pederasty),在羅馬時期開始受到質疑。這不是因為它被視為「變態」,而是因為它在倫理上充滿了難題(如何讓一個將來要成為自由公民的少年,在性關係中扮演被動的角色?)。相比之下,婚姻關係提供了一種更穩定、更互惠的情感模式。

這段歷史分析揭示了:我們今天視為理所當然的許多觀念(如性應該在婚姻中、夫妻應該互愛、性需要被嚴格管理),並非源自基督教的突然發明,而是在異教文化的「自我技術」演變中逐漸形成的。

四、 當代意義:女性主義批評與生存美學的政治潛能

在書的最後部分,作者處理了一個棘手的問題:傅柯這些關於古代男人的研究,對當代社會,特別是對女性主義有什麼意義?

McHoul 和 Grace 詳細討論了女性主義學者(如 Lois McNay 和 Rosalyn Diprose)對傅柯的批評。這些批評者指出,傅柯的倫理學似乎忽視了性別差異。他在分析古希臘時,完全聚焦於自由男性的視角,而女性只是作為對象或他者存在。此外,傅柯所推崇的「自我主宰」模型,是否隱含了一種男權中心的價值觀?

然而,作者為傅柯進行了辯護,並指出了傅柯思想的激進潛能:

  1. 歷史化「性別」與「慾望」: 傅柯展示了我們現在所理解的「性特質」(Sexuality)——即認為性是我們身份的核心真相——並不是永恆的,而是現代權力/知識的產物。這讓女性主義者可以從「性本質」的束縛中解脫出來。如果性別身份是被建構的,它就可以被解構。
  2. 擺脫「慾望詮釋學」: 現代人習慣於不斷挖掘內心深處的「真實慾望」(受精神分析影響)。傅柯通過展示古希臘的「生存美學」,提供了一種替代方案:我們是否可以不把重點放在「我是誰」(解讀真相),而放在**「我可以成為什麼」**(創造自我)?
  3. 創造新的生活風格: 傅柯晚期的核心問題是:「為什麼每個人的生活不能成為一件藝術品?」 這不是一種避世的審美主義,而是一種激進的政治實踐。在規範化的規訓社會中,通過發明新的快感、新的關係形式、新的自我技術,就是在抵抗權力的標準化。

對於女性主義或酷兒理論而言,這意味著重點不必僅限於爭取法律權利或尋找「受壓迫的真相」,更可以致力於創造新的生活方式。例如,同性戀運動不應只是爭取被認可為「正常」,而應利用這個邊緣位置,去發明異性戀規範之外的友誼、親密關係與社群形式。

五、 總結:哲學作為一種生活方式

《傅柯入門》全書在最後將我們帶回了傅柯哲學的根本精神。傅柯不僅僅是一個歷史學家或社會理論家,他首先是一個繼承了古代哲學傳統的實踐者

對傅柯來說,哲學不應該只是象牙塔裡的抽象體系,而應該是一種**「苦行」(Askesis)——這是一個希臘詞,原意是「訓練」或「練習」。哲學是一種對思想的訓練,目的是為了改變自己**,為了「不再像以前那樣思考」。

這貫穿了傅柯一生的工作:

  • 考古學階段,他通過揭示知識的斷裂,讓我們不再理所當然地接受科學真理,從而解放了思想
  • 系譜學階段,他通過揭示權力的運作,讓我們看到現代主體的被規訓狀態,從而激發了抵抗
  • 倫理學階段,他通過挖掘古代的自我技術,向我們展示了主體可以通過創造性的工作來重塑自身,從而開啟了自由的可能性

因此,這本書的最終結論是:傅柯的思想工具箱——論述、權力與主體——最終是為了服務於一個目標,那就是自由。但這不是天賦人權式的抽象自由,而是一種需要在具體的歷史限制中,通過不斷的批判、鬥爭與自我轉化來實踐的自由。這是一種「批判的本體論」,它不告訴我們「做什麼」,而是給了我們工具去拆解現狀,並在廢墟上重新發明我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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