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柯入門:論述、權力與主體》(一):論述(Discourse)

本書《傅柯入門:論述、權力與主體》(A Foucault Primer: Discourse, Power and the Subject)由 Alec McHoul 和 Wendy Grace 合著,旨在為讀者提供進入米歇爾·傅柯(Michel Foucault)複雜思想體系的導引。書中並非簡單地按時間順序羅列傅柯的著作,而是通過三個核心概念——論述(Discourse)權力(Power)、以及主體(The Subject)——來重構傅柯的哲學與歷史計畫。

本文將深入探討本書的第一個核心支柱,也是理解傅柯思想的基石:「論述」概念的重新定義與歷史知識的考古學分析。這涵蓋了書中第一章與第二章的主要內容。


第一論點:論述(Discourse)的重新概念化與歷史知識的考古學

在《傅柯入門》這本書中,作者首先引導讀者面對的一個核心問題是:傅柯究竟是如何徹底改變了我們對於「知識」、「歷史」以及「語言」的理解?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必須深入探討傅柯對於「論述」(Discourse)這一概念的革命性重新定義。這不僅僅是一個術語的轉換,而是對西方哲學傳統中關於觀念史(History of Ideas)的一場深刻批判與重構。傅柯的這項工作,通常被稱為「考古學」(Archaeology),其目的在於挖掘那些使某種知識在特定歷史時刻成為可能的潛在規則。

一、 傳統觀念史與馬克思主義的危機:傅柯思想的起點

要理解傅柯為何要提出獨特的「論述」概念,我們首先必須回到他寫作的時代背景,也就是 1960 年代至 70 年代的法國學術界。當時,主導思想界的兩大流派——馬克思主義與現象學(或存在主義)——正面臨著嚴重的理論危機。作者 McHoul 和 Grace 指出,傅柯的介入正是利用了這場危機,試圖在這些傳統路徑之外開闢新的思考空間。

在傳統的馬克思主義分析中,社會結構被嚴格區分為「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經濟基礎(如生產模式、階級關係)被視為決定的力量,而思想、法律、文化等「上層建築」則僅僅是經濟現實的反映或意識形態的產物。然而,到了二十世紀中葉,這種機械式的決定論越來越難以解釋複雜的社會現象。例如,科學與技術的發展(如核能、資訊科技)顯示出,「觀念」本身(作為上層建築的一部分)實際上能夠反過來深刻地影響甚至威脅物質世界的生存。此外,新興的社會抗爭——如種族、性別、生態運動——已經無法單純用「階級鬥爭」來解釋。傅柯意識到,如果我們繼續將「知識」或「論述」視為僅僅是經濟力量的副產品,我們將無法理解現代權力運作的真實機制。

另一方面,傳統的「觀念史」研究也陷入了困境。在傅柯之前,法國的哲學傳統主要受到黑格爾主義與現象學的影響。黑格爾主義傾向於將歷史視為「理性」不斷進步、連續發展的過程,彷彿有一種統一的「精神」(Geist)在歷史背後運作,將所有事件串聯成一個走向真理的宏大敘事。而以沙特(Sartre)為代表的存在主義現象學,則強調人類主體(Subject)的中心地位,認為歷史是人類意識自由選擇與創造的結果。這兩種觀點有一個共同點:它們都預設了一個連續的、進步的歷史觀,並且都有一個核心的主體(無論是絕對精神還是人類意識)作為歷史的驅動力。

傅柯堅決反對這兩種觀點。受到尼采(Nietzsche)以及科學史家康吉萊姆(Canguilhem)的影響,傅柯認為歷史並非連續的進步,而是充滿了斷裂(discontinuity)、突變與偶然。科學的發展並不是像接力賽一樣,由一位天才傳給下一位天才,不斷逼近絕對真理;相反地,不同的歷史時期存在著完全不同的知識型態,這些型態之間往往是無法通約的。例如,18 世紀的「自然史」與 19 世紀的「生物學」並不是同一門學科的初級與高級階段,而是兩種完全不同的觀看世界與組織知識的方式。

因此,傅柯的「論述」分析,首先是一場針對「連續性歷史觀」與「主體中心主義」的戰爭。他試圖證明,我們所認知的真理、人性、甚至是「作者」這個概念本身,都不是永恆不變的自然存在,而是特定歷史條件下「論述實踐」(discursive practices)的產物。

二、 什麼是「論述」?超越語言學與社會學的定義

在英語世界中,「Discourse」(論述/話語)這個詞通常與語言學(Linguistics)或社會語言學有關,指涉的是一段對話、文本或溝通的過程。然而,McHoul 和 Grace 在書中花費了大量篇幅來澄清:傅柯口中的「論述」,絕非傳統語言學意義上的語言單位,也不是社會學家眼中的人際互動記錄。

對於傅柯而言,論述是指「知識的體系」(bodies of knowledge)或「學科」(disciplines)。當他談論論述時,他指的是像醫學、精神病學、經濟學、語法學這些特定的知識領域。但他關注的不是這些學科的具體內容(誰發現了什麼真理),而是使這些學科成為可能的規則與條件

為了區分傅柯的觀點與其他學派的差異,書中詳細對比了「形式主義」(如言語行為理論)與「經驗主義」(如對話分析)的論述研究。形式主義關注語言內部的語法結構與邏輯規則,試圖找出普遍適用的語言法則;經驗主義則關注人們在日常生活中如何使用語言來達成溝通目的。然而,這兩者都關注「語言的使用」(enunciation)層面,即主體如何說話。

傅柯關注的則是 「被陳述的事物」(the statement / l’énoncé)本身及其出現的條件。他提出的問題是:為什麼在某個特定的歷史時刻,關於某個對象(如「瘋狂」或「性」),人們只能說出某些話,而不能說別的? 為什麼某些陳述被視為科學真理,而其他的則被視為謬誤或胡言亂語?

這意味著,論述並不是自由的主體可以隨意創造的產物。相反,論述具有其自身的物質性與強制性。一個醫生在診斷病人時,並不是在自由地表達他的個人意見,而是在醫學論述的規則框架內說話。這些規則決定了什麼樣的症狀是相關的、什麼樣的診斷是合法的、以及誰有資格說話。因此,論述是一種限制與可能性的系統。它既限制了我們能說什麼、能想什麼,同時也使得知識的產生和傳播成為可能。

三、 考古學方法:陳述(The Statement)與檔案(The Archive)

為了分析這些論述規則,傅柯發展了一套被稱為「考古學」的方法論,其集大成之作便是《知識考古學》(The Archaeology of Knowledge)。 McHoul 和 Grace 在書中詳細解讀了這部艱澀的著作,特別是關於「陳述」(statement)與「檔案」(archive)這兩個關鍵概念。

傅柯試圖定義論述的基本單位——「陳述」。但他發現,陳述既不等同於語法上的「句子」,也不等同於邏輯上的「命題」,更不是語言哲學中的「言語行為」(speech act)。

  1. 陳述不等於命題: 邏輯命題關注的是真值(True/False),且內容是永恆的。但傅柯指出,同樣一句話(例如「沒人聽見」),如果出現在小說的開頭,或是出現在法庭的證詞中,其作為「陳述」的功能和效力是完全不同的。
  2. 陳述不等於句子: 一個圖表(如元素週期表)、一個數學公式、甚至一個分類名單,雖然不是語法上的句子,但它們都是「陳述」,因為它們在特定的知識體系中產生了效應。
  3. 陳述不等於言語行為: 雖然兩者都強調語言的施事性,但言語行為理論依賴於主體的意圖與當下的語境,而傅柯的陳述則關注其在歷史知識網絡中的位置。

傅柯最終將「陳述」定義為一種功能(function),而不是一個結構單位。陳述是符號在特定知識場域中發揮作用的方式。它是一種「垂直」的功能,將符號與特定的對象、主體位置以及其他陳述聯繫起來。

這些陳述聚合在一起,並不形成一個有機的整體,而是遵循特定的規律性。這些規律性所構成的系統,傅柯稱之為 「檔案」(The Archive)。這是一個非常獨特的概念。一般人認為檔案只是堆滿舊文件的倉庫,但對傅柯來說,檔案是「說話的法則」(the law of what can be said)。它是那個看不見的系統,規定了在一個特定的社會與時代中:

  • 什麼東西可以被談論(對象的形成)。
  • 誰有資格談論(主體位置的確立)。
  • 概念如何彼此關聯或排斥(概念的形成)。
  • 什麼樣的理論選擇是可以接受的(策略的形成)。

透過「考古學」,傅柯的工作不再是去解釋某位偉大思想家(如馬克思或佛洛伊德)的「天才」創意,也不是去追溯觀念的連續演變。他的任務是去描述那些斷裂(discontinuities)。例如,他在《詞與物》(The Order of Things)中展示了,16 世紀的文藝復興時期、 17-18 世紀的古典時期、以及 19 世紀的現代時期,這三個階段的知識型(episteme)是如何截然不同。在古典時期,語言被視為透明的再現工具,自然史關注的是物種的分類表;而到了現代時期,隨著「人」(Man)這個概念的誕生,歷史、生命與勞動成為了知識的核心,語言本身也變成了具有厚度的研究對象。這種轉變不是漸進的積累,而是地質層般的斷裂與重組。

四、 論述與政治:真理的生產與權力的效應

在本書的這一部分,作者特別強調了傅柯論述理論的政治意涵,這也是傅柯常被誤解之處。許多批評者認為,傅柯的考古學過於形式主義,甚至有些結構主義的影子,似乎忽略了政治實踐與社會變革的可能性。如果我們被困在「檔案」的規則之中,如果主體只是論述效果的產物,那麼反抗如何可能?

McHoul 和 Grace 強烈反駁了這種悲觀的解讀。他們指出,傅柯的論述分析本身就是一種激進的政治介入。

首先,傅柯剝奪了西方傳統中「真理」的神聖地位。真理不再是等待被發現的客觀存在,而是論述實踐的產物。每一個社會都有其「真理政權」(regime of truth),規定了什麼是真、什麼是假。通過揭示這些規則的歷史偶然性(contingency),傅柯展示了「事情本可以不是這樣」。我們現在認為理所當然的心理學分類、醫學規範、甚至是性別認同,都是特定歷史條件下的產物。既然它們是被製造出來的,它們就可以被拆解、被改變。這就是傅柯所謂的「當下的本體論」(ontology of the present)——追問我們是誰,以及我們是如何成為現在這個樣子的。

其次,傅柯將分析的焦點從「意識形態」(ideology)轉向了「知識」(knowledge)。在馬克思主義傳統中,意識形態通常被視為對現實的扭曲或虛假意識,只要揭穿它,就能看見真相。但傅柯認為,權力不只是通過掩蓋真相來運作,權力更通過生產真實來運作。現代社會的控制手段,依賴於像精神病學、犯罪學、人口統計學這些「人文科學」所生產出來的「真理」。這些學科將人分類為正常的/瘋狂的、守法的/犯罪的、健康的/病態的。这种分類本身就是一種權力技術。因此,政治鬥爭不能僅僅停留在經濟層面,必須延伸到知識生產的層面。

書中舉了《皮埃爾·里維耶》(I, Pierre Rivière)的案例來說明這一點。里維耶是一個弒親的農民,留下了詳盡的回憶錄。在法庭上,法律論述、醫學論述與精神病學論述相互爭奪,試圖定義里維耶究竟是「罪犯」還是「瘋子」。每一種論述都試圖將里維耶的行為納入自己的知識框架中。傅柯通過展示這些論述之間的衝突,以及里維耶自己的聲音(一種被壓抑的知識),揭示了權力是如何在知識的縫隙中運作的。

五、 結論:論述作為權力的場域

總結本書關於「論述」的論點,我們可以說,傅柯徹底改變了我們看待語言與知識的方式。論述不是透明的窗口,讓我們看到現實;論述本身就是一種物質性的實踐,它構建了我們所知的現實。

  1. 非連續性(Discontinuity): 歷史不是理性的逐漸展開,而是不同知識體系(檔案)之間的斷裂與突變。
  2. 主體的去中心化(Decentering the Subject): 作者不是意義的源頭,主體是在論述規則中被建構出來的位置(例如,「醫生」這個位置賦予了說話者權威,而非醫生這個人本身)。
  3. 知識與權力的共生: 知識不是權力的對立面(如「真理對抗權力」),知識是權力運作的必要條件。沒有不涉及權力的知識,也沒有不依賴知識的權力。

透過這種分析,傅柯將哲學從抽象的思辨拉回到了具體的歷史檔案中。他告訴我們,要理解現代社會,不能去問「人是什麼」,而要去問:是哪些具體的論述規則、制度與實踐,將人建構為今天我們所認知的「主體」?這種對論述的考古學分析,為他後續關於權力系譜學(Genealogy)與主體倫理學的研究奠定了堅實的方法論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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