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這段影片主要圍繞哲學家柏拉圖關於靈魂不朽的論證進行探討與評析。謝利·卡根教授詳細闡述了柏拉圖提出的幾個論證,並對其進行了批判性分析,最終得出結論認為這些論證不足以令人信服靈魂的存在或不朽。影片的核心論點及解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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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圖的「簡單性論證」(Argument from Simplicity) 及卡根教授的駁斥:
- 柏拉圖的論證邏輯: 柏拉圖認為,任何事物的毀滅都涉及其組成部分的分解。因此,如果靈魂是「簡單的」,即不具有任何組成部分,那麼它就無法被分解,進而無法被毀滅,是永生不朽的。為了支持靈魂的簡單性,柏拉圖提出證據:不可見性和不變性。他認為不可見的事物往往是不變的,而不變的事物沒有部分可以重新排列,因此是簡單的。靈魂是不可見的,所以它是不變的、簡單的,進而是不可毀滅的。
- 卡根教授的駁斥: 卡根教授對此論證提出了幾個異議。首先,他質疑靈魂是否真的如柏拉圖所說是不變的。我們的信念、慾望、目標和想法都在不斷變化,如果這些是靈魂的屬性,那麼靈魂顯然是在變化的。不可見性也並不必然意味著不變性。其次,卡根教授指出,柏拉圖本人在其他著作(如《理想國》)中,反而論證靈魂具有至少三個部分(理性、激情和慾望),這與在此處主張的簡單性自相矛盾。最後,即使假設靈魂是簡單的,卡根教授也質疑簡單事物是否一定不可毀滅。它們確實不能通過「分解」的方式被毀滅,但邏輯上似乎仍然可能存在簡單事物「停止存在」或「消失」的可能性。一個簡單事物可能在某個時刻突然出現,也可能在某個時刻突然消失。因此,即使靈魂簡單,也不能排除它在身體毀滅時同時停止存在的可能性。綜上,卡根教授認為柏拉圖的簡單性論證未能成功證明靈魂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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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諧類比」(Harmony Analogy) 代表的物理主義觀點及柏拉圖的反對意見與卡根教授的再駁斥:
- 和諧類比(早期物理主義雛形): 在討論簡單性論證時,曾出現將靈魂比作豎琴的和諧的觀點。這個類比被卡根教授視為早期物理主義(Physicalism)或稱唯物主義思想的體現:就像和諧是由調校良好的樂器產生一樣,靈魂或心靈也是由功能正常的身體所產生。這意味著心靈活動是身體活動的產物或一種功能,而非獨立存在的實體。
- 柏拉圖對和諧類比的反對: 柏拉圖(透過蘇格拉底)提出了幾個理由反對將靈魂視為身體的和諧:
- 和諧不可能在豎琴存在之前存在,但柏拉圖在對話錄中已經論證過靈魂在身體之前存在(例如透過回憶說)。
- 和諧可以有不同的程度(更和諧或不那麼和諧),但靈魂似乎是全有或全無的概念,沒有程度之分。
- 靈魂可以是好的或壞的(「和諧的靈魂」與「邪惡的靈魂」)。如果靈魂本身就是和諧,這似乎會導向「和諧的和諧」這種奇怪的概念。
- 靈魂可以引導甚至對抗身體(例如理性對抗慾望),而和諧只能由豎琴產生,無法反過來影響豎琴的運作。因果關係是單向的(豎琴 -> 和諧),而靈魂與身體之間是雙向的。
- 卡根教授對柏拉圖反對意見的再駁斥: 卡根教授認為柏拉圖對和諧類比的批評並未能有效駁斥物理主義觀點。
- 關於靈魂先於身體存在:卡根教授重申他認為柏拉圖證明靈魂先於身體存在的論證(回憶說)並不成功。因此,如果靈魂並非先於身體存在,和諧類比在這點上的差異就不是問題。
- 關於靈魂的程度:卡根教授認為心靈活動確實有程度之分,例如智力、創造力、推理能力等都有高低。就像樂器演奏可以有不同程度的和諧一樣,身體的心靈功能也可以有不同程度的展現。
- 關於「和諧的和諧」:卡根教授認為這只是類比不完美的表現,並非核心缺陷。物理主義者只是說心靈活動「類似」於和諧是由身體產生,並非說心靈活動「就是」和諧。而且,不同的和聲確實可以有不同的特性(甜美、刺耳),這可以類比於不同種類的靈魂(善良、邪惡)。
- 關於靈魂能否影響身體:卡根教授認為物理主義完全可以解釋這一點。當我們說心靈影響身體時,實際上是指身體的某一部分(如大腦)的功能活動影響了身體的另一部分(如肌肉)。大腦的物理活動導致了肌肉的物理活動。就像豎琴上撥動一根弦的振動可以引起其他弦的共鳴一樣,身體的不同部分的功能活動也可以相互影響。雖然豎琴的類比可能過於簡單,無法完全類比大腦的複雜性,但物理主義的核心思想(心靈是身體功能的一種表現,身體的不同部分相互作用)是可以解釋這種雙向影響的。
- 結論: 卡根教授認為柏拉圖對和諧類比的批評,雖然展示了他認真對待物理主義的可能性,但這些批評本身並不足以推翻物理主義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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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圖的「必要屬性論證」(Argument from Essential Properties) 及卡根教授的駁斥:
- 核心概念: 卡根教授引入了「必要屬性」(essential property) 與「偶然屬性」(contingent property) 的區分。必要屬性是事物必須擁有才能存在的屬性(例如火必須是熱的),偶然屬性是事物可以擁有也可以沒有的屬性(例如車可以是藍色的也可以是紅色的)。失去必要屬性意味著事物的毀滅。
- 柏拉圖的論證邏輯: 柏拉圖主張,「活著」(或說具有思考能力)是靈魂的必要屬性。就像火必須是熱的一樣,靈魂必須是活著的。如果靈魂必須是活著的,那麼它就不可能死亡。既然它不可能死亡,就意味著它不可毀滅。因此,靈魂是不可毀滅的。根據必要屬性的邏輯,如果「活著」是靈魂的必要屬性,那麼只有兩種可能:靈魂存在且是活著的,或者靈魂已經被毀滅了。如果靈魂不可毀滅,那麼唯一剩下的可能性就是靈魂永遠存在且是活著的。
- 卡根教授的駁斥: 卡根教授認為這個論證失敗的關鍵在於「不朽的」(deathless) 這個詞的歧義。
- 「不朽的」解釋 A:靈魂「不能存在且是死的」。這是從「活著是靈魂的必要屬性」可以直接推出的結論——你不可能找到一個存在的靈魂同時是死的,就像你不可能找到存在的火同時是冷的。
- 「不朽的」解釋 B:靈魂「不能被毀滅」。這是柏拉圖為了證明靈魂不朽所需的結論。
- 卡根教授的批評: 卡根教授認為柏拉圖混淆了這兩種解釋。從「活著是靈魂的必要屬性」最多只能得出解釋 A(靈魂存在時必須是活著的),但這並不意味著靈魂不能被毀滅(即解釋 B)。就像火必須是熱的(解釋 A),但火仍然可以被撲滅而被毀滅。因此,即使接受「活著是靈魂的必要屬性」,也不能由此推出靈魂是不可毀滅的。
- 結論: 卡根教授認為,由於這種概念上的混淆,柏拉圖的必要屬性論證也未能成功證明靈魂的不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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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根教授對「無需證明物理主義或靈魂不存在」的辯護:
- 總體結論: 卡根教授總結說,柏拉圖提出的所有關於靈魂存在或不朽的論證都未能令人信服。
- 論證負擔: 既然已經駁斥了支持靈魂存在的論證,卡根教授表示接下來將在物理主義的假設下探討死亡問題。他預料到有人會質疑,既然要求支持靈魂存在的人提出證據,是否也應該要求支持物理主義或聲稱靈魂不存在的人提出證據來「證明」靈魂不存在?
- 卡根教授的立場: 卡根教授認為,通常情況下,我們沒有義務去「證明」某個事物不存在。例如,我們不相信龍、獨角獸或宙斯存在,但我們並非通過「搜索世界上每一個角落」來證明它們不存在,也不是通過證明它們在邏輯上或科學上「不可能」存在來 justify 我們的懷疑。
- 懷疑的合理性: 不相信某事物的存在是合理的,前提是所有支持該事物存在的論證都被成功駁斥或解釋清楚。例如,通過解釋獨角獸傳說的來源(犀牛、獨角鯨角)來駁斥其存在的證據。
- 應用於靈魂: 對於靈魂也是一樣。卡根教授認為,他已經檢視並駁斥了(他所知的)所有支持靈魂存在的論證。當支持靈魂存在的論證都不具說服力時,這本身就構成了不相信靈魂存在的充分理由。雖然靈魂的概念可能不像噴火龍那樣在科學上顯得不協調,卡根教授也並未斷言靈魂在邏輯上「不可能」存在,但他認為,缺乏令人信服的支持證據,就足以證明不相信靈魂存在的合理性。
- 結論: 因此,卡根教授認為他有理由在剩餘課程中採用物理主義的觀點,即認為身體即是一切,心靈活動是身體功能的體現,而沒有一個獨立於身體的非物質靈魂。
總體而言,這段影片的核心是卡根教授對柏拉圖幾個主要靈魂不朽論證的細緻解剖與批判,他通過揭示論證前提的不可靠性、推論的邏輯缺陷以及概念的混淆,來說明為什麼這些經典論證未能成功證明靈魂的不朽。最終,他以這些論證的失敗為基礎,為在沒有充分證據支持的情況下不相信靈魂存在、轉而採用物理主義觀點提供了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