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What Matters Cont The Nature Of Death Part I

好的,根據提供的 YouTube 影片逐字稿,可以提煉出教授 Kagan 在這部分講座中的主要論點,並進行詳盡解釋:

這段影片涵蓋了關於個人同一性中「什麼才是重要之物」的延續討論,並深入探討了「死亡的本質」,特別是從物理主義(Physicalist)的視角出發。

主要論點一:在個人持續存在(Survival)中,「重要的」並非僅僅是「持續存在本身」,而是擁有一個「相似的人格」。

教授首先回顧了前一堂課提出的觀點:我們應區分「我是否會持續存在?」與「在持續存在中,對我而言重要的是什麼?」這兩個問題。傳統上,我們可能會認為只要「我」存在,就擁有了一切重要的東西。然而,教授透過思想實驗挑戰了這一點。

  • 失憶症案例: 假設靈魂論或身體論是真的,而在經歷了完全且不可逆轉的失憶症後,雖然是同一個靈魂或身體在持續存在,但原有的性格、記憶、信仰、慾望等都完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個全新的性格。教授表示,在這種情況下,雖然「我」(根據特定的同一性理論)可能還存在,但他個人會覺得「那又怎樣?這不重要。」對他而言,重要的不是那個空殼般的持續存在,而是那個承載著「我」原有性格的持續存在。
  • 邁圖撒拉案例(Methuselah Case): 教授進一步挑戰了「相同的不斷演變的人格(Same Evolving Personality)」就是重要之物的觀點。他以聖經中最長壽的人邁圖撒拉為例,假設一個人活了九百多年,期間人格在不斷演變,每次變化都很緩慢、很自然,就像現實生活中我們會隨著年齡增長而改變一樣。根據人格同一性理論,這仍然是同一個人。然而,想像一下,到了六七百年後,這個人已經徹底忘記了早期的記憶(比如教授自己小時候在芝加哥長大的記憶),興趣、價值觀、甚至基本性格都與早期判若兩人(例如從一個善良的人變成一個殘酷的人)。教授再次強調,雖然理論上這仍然是「我」根據人格演變理論持續存在,但對他個人而言,「那又怎樣?這不重要。」當他思考自己期望的未來時,他想要的不是任何處於自己不斷演變人格軌跡末端的人,而是那個在人格上與現在的自己「相似」的人。這種相似性,而非嚴格的同一演變鏈條,才是他認為在持續存在中最關鍵、最重要的部分。
  • 「重要之物」可能脫離「生存」而存在: 教授進一步提出更激進的觀點。如果「相似的人格」是重要之物,那麼這個「相似人格」的存在是否必須以「我」的生存為前提?他不這麼認為。他以靈魂論或身體論為例,假設某個晚上上帝摧毀了他的舊靈魂或身體,但創造了一個擁有與他完全「相似」人格的新靈魂或新身體。根據靈魂論或身體論,這將不再是「我」的生存。然而,教授認為,即使「我」沒有生存下來,但「有某個擁有我相似人格的人」的存在,就已經滿足了他對未來「重要之物」的期望。因此,「我」的生存本身或許並非核心,核心在於「相似人格」的延續。

主要論點二:從物理主義視角看,死亡是身體功能的停止,但定義死亡的關鍵功能(身體功能 vs. 人格功能)以及死亡時刻的判定,取決於我們接受哪種個人同一性理論,並可能引發複雜的區分和倫理問題。

教授接著將討論轉向「死亡是什麼?」。他從物理主義的角度出發,認為人就是一個以特定方式運作的身體,能夠執行「人格功能」(P-functioning,如思考、推理、意識等)和「身體功能」(B-functioning,如消化、呼吸、循環等)。死亡,大致上,就是這種身體運作的停止。

  • 正常情況下的死亡: 在大多數情況下,身體功能(B-functioning)和人格功能(P-functioning)同時停止(例如車禍)。這時,身體成為屍體,人格功能也消失。死亡的時刻似乎很明確。
  • 異常情況下的死亡: 教授引入了異常情況來釐清定義死亡的關鍵。他設想了一種情況,人格功能(P-functioning)停止了,但身體功能(B-functioning)仍在持續(例如,持續性植物人狀態 Persistent Vegetative State – PVS)。
  • 基於不同同一性理論的分析:
    • 人格理論(Personality Theory): 如果接受人格理論,那麼我的存在取決於我的人格是否存在。在 PVS 狀態下,人格功能已停止,所以「我」不再存在。作為屍體時(身體功能和人格功能都停止),「我」當然也不存在。那麼死亡是什麼?教授認為,如果「我」不存在,卻說「我」還活著(因為身體還活著),這是難以接受的。因此,人格理論支持者必須區分「我的死亡」與「我的身體的死亡」。在 PVS 案例中,我的死亡發生在人格功能停止時,而我的身體的死亡發生在身體功能停止時。這兩者可能不同時發生。
    • 身體理論(Body Theory): 如果接受身體理論,那麼我的存在取決於我的身體是否存在。在 PVS 狀態下,身體還活著且存在,所以「我」還存在,甚至還活著。作為屍體時,身體仍然存在(只是不運作),所以「我」也仍然存在,只是不再活著。根據身體理論,我的死亡發生在我的身體停止運作時。然而,這引出了另一個區分:在 PVS 狀態下,「我」還活著,但「我」不再是一個人(因為人格功能停止了)。這意味著「成為一個人」並非「我」的必要屬性,它像「成為一個孩子」或「成為一個教授」一樣,只是一個階段。身體理論支持者需要區分「我的存在/生命」與「我的作為一個人的狀態」。對身體理論者而言,死亡是身體生命的終結,但重要的可能不是生命本身,而是「作為一個人的狀態」的終結。
  • 定義死亡時刻的挑戰: 根據上述分析,定義死亡時刻變得複雜。是人格功能停止時(對於人格理論者而言,這可能是「我的死亡」)還是身體功能停止時(對於身體理論者而言,這可能是「我的死亡」或至少是「我的身體的死亡」)?不同的理論會指向不同的關鍵時刻。
  • 相關的開始與倫理問題: 教授簡要提及,類似的複雜性也存在於「生命的開始」:何時一個實體開始具有人格功能?(例如,胎兒時期)。這與墮胎的倫理問題相關。此外,在 PVS 狀態下引發了倫理問題:如果身體還活著但人格已死(尤其根據人格理論),是否可以摘取器官用於移植?這涉及「誰或什麼擁有生存權?」是作為一個人的「我」,還是只是作為生物實體的「我的身體」?即使根據身體理論,「我」還活著,但「我」不再是一個人,這是否會影響「我」擁有不被殺害的權利?重要的權利或許是「不被非人化」(depersonified)的權利。這些都是需要深入思考的複雜問題。
  • 對簡單死亡定義的反駁: 教授最後指出,即使暫時忽略上述複雜區分,簡單地將死亡定義為「人格功能停止」也是不夠的。因為當我們睡著或無意識時,我們也沒有執行人格功能,但我們顯然沒有死亡。這表明對物理主義下的死亡定義需要更精確的闡述,這將是後續課程的主題。

總結來說,教授 Kagan 在這部分講座中,首先挑戰了我們對「生存」的直觀理解,提出「相似的人格」才是更為重要的價值所在,甚至這種價值可能獨立於個人同一性的理論判斷而存在。接著,他從物理主義的立場出發,探討了死亡的本質,通過區分身體功能和人格功能,並結合不同個人同一性理論(人格理論和身體理論)的視角,揭示了定義死亡時刻的複雜性。他指出,不同的理論會對「我」在死亡狀態或 PVS 狀態下的存在、生命狀態和作為人的狀態做出不同判斷,並因此需要引入不同的概念區分。最後,他提及了這些討論如何延伸到生命的開始以及重要的倫理問題,並為接下來對死亡精確定義的探討埋下了伏筆。整個討論強調了哲學分析如何幫助我們釐清看似簡單概念(如生存和死亡)背後的複雜性和潛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