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根據提供的 YouTube 影片資料(PHIL 176 課程的 Personal identity, Part III: Objections to the personality theory 講座),以下是其主要論點的提取與詳細解釋:
這場講座的核心旨在探討「人格理論 (Personality Theory)」作為個人身分識別關鍵所面臨的挑戰與反駁。人格理論主張,只要一個人在時間上保有持續相同或連續的人格特質(包括信念、慾望、記憶、目標、抱負等),他就是同一個人。講座透過一系列思想實驗,特別是針對「重複」或「複製」情況的討論,揭示了這個理論的嚴重問題。
講座首先回顧了之前提出的關於個人身分識別的三種主要觀點:靈魂觀點 (Soul View) 、身體觀點 (Body View) 和人格觀點 (Personality View) 。教授表示,由於之前已經論證過靈魂可能不存在,因此本講座的重點在於比較身體觀點和人格觀點,並試圖找出支持其中一方的理由。身體觀點認為,個人身分跟隨身體,未來的某個實體如果擁有我的身體,那它就是我。人格觀點則認為,個人身分跟隨人格,未來的某個實體如果擁有我的記憶、信念、慾望等,那它就是我。
為了區分這兩種觀點並激發聽眾的直覺反應,教授介紹了哲學家 Bernard Williams 提出的兩組思想實驗。這些實驗必須是科幻設定,因為在現實生活中,身體和人格通常是緊密相連的,無法輕易分離。實驗的核心方法是將身體和人格分離,然後詢問聽眾願意讓哪個結果被「折磨」,以此來揭示他們在乎的是身體的延續還是人格的延續(這種「在乎」被視為判斷哪個是「我」的指標)。
第一組思想實驗(人格轉移):
想像一個邪惡的科學家綁架了你和另一個人(例如 Linda)。科學家聲稱能將你的記憶、信念和慾望(即你的人格)讀取出來,並轉移到 Linda 的身體上;同時,將 Linda 的人格轉移到你的身體上。手術後,你的身體裡是 Linda 的人格,而 Linda 的身體裡是你的新人格(擁有你的所有記憶、信念等)。科學家問你,他應該折磨你的原來的身體(裡面是 Linda 的人格)還是 Linda 的身體(裡面是你的新人格)?
教授表示,他的直覺反應是選擇讓裝有 Linda 人格的那個身體被折磨。他最害怕的是自己(擁有 Shelly Kagan 人格)遭受痛苦。如果擁有 Shelly Kagan 人格的新實體在 Linda 的身體裡,而這個實體沒有被折磨,那他就覺得自己安全了。這個直覺強烈暗示,他認為「他自己」跟隨了人格,而不是身體。這支持了人格理論:個人身分是由人格決定的。
第二組思想實驗(身體不變,人格被改變):
想像同一個邪惡的科學家告訴你,他將要折磨你(你原來的身體)。你自然會懇求他不要折磨「我」。科學家接著說,在折磨你之前,他會先讓你完全失憶,抹去你所有的記憶和人格。你聽了並沒有覺得好受。科學家又說,他會在給你失憶後,讓你產生自己是 Linda 的錯覺,給你植入 Linda 的所有記憶和信念,讓你認為自己就是 Linda 。然後再折磨你。你聽了依然不會感到安慰。科學家最後補充說,他同時也會對 Linda 做同樣的事情,讓她失憶並產生自己是你的錯覺。然後再折磨你。科學家問你,現在可以折磨你(擁有 Linda 人格的你的身體)了嗎?
教授表示,他的直覺仍然是強烈不願意讓自己的身體被折磨,即使這個身體裡已經沒有他原來的人格,取而代之的是 Linda 的人格。他還是會說「別折磨我!如果非要折磨一個,去折磨她(Linda 的身體)吧。」這個直覺暗示,他認為「他自己」留在了原來的身體裡,即使人格已經改變。這似乎支持了身體理論:個人身分是由身體決定的。
Williams 案例引發的問題:
教授指出,這兩組思想實驗實際上描述的是同一個情境結局:Shelly Kagan 的身體裡是 Linda 的人格,Linda 的身體裡是 Shelly Kagan 的人格。然而,通過不同的故事敘述方式(一次強調人格轉移,一次強調身體保持不變但人格改變),卻引發了截然相反的直覺反應:前一個案例似乎支持人格理論,後一個案例似乎支持身體理論。這表明單憑直覺來判斷身體觀點和人格觀點孰是孰非是很困難的,甚至可以說,這些案例的使用方式並不能有效地幫助我們在這兩種理論間做出選擇。因此,我們需要其他的論證方式。
針對人格理論的主要反駁:重複問題 (The Problem of Duplication)
講座接著提出一個對人格理論更直接、更常見的反駁,這也是這場講座的重點。這個反駁的核心思想是:如果個人身分僅僅取決於人格的相同或連續,那麼就會出現令人難以接受的「重複」情況。
重複問題的初始版本(拿破崙案例一:僅具備部分人格特質):
反駁者可能會說:根據人格理論,如果一個人擁有我的信念,那他就是我。想像一個瘋人院裡的病人,他堅信自己是拿破崙。他擁有「我是拿破崙」這個信念,這可以說是拿破崙人格的一部分。難道人格理論會因此說這個病人就是拿破崙嗎?這顯然是荒謬的。因此,人格理論是錯誤的。
教授對此反駁進行了辯護:人格理論所說的「相同人格」並非指擁有任何一點共同的信念或特質。僅僅因為這個病人相信自己是拿破崙,並不足以讓他成為拿破崙。人格理論要求的是擁有整體的、完整的拿破崙人格,包括他的所有記憶(征服歐洲、加冕皇帝、被擊敗)、慾望、目標、甚至語言(拿破崙說法語,這個病人可能不說)。瘋人院的病人顯然不具備這些。他沒有拿破崙的記憶,也可能有自己的其他記憶。所以,這個病人並不是拿破崙。人格理論對此案例的判斷與常識一致,因此這不是一個有效的反駁。
重複問題的修正版本(拿破崙案例二:完全匹配的人格):
反駁者可以進一步修正案例:想像存在一個實體,它完全擁有了拿破崙的全部人格特質——他擁有拿破崙所有真實的記憶、信念、慾望、目標,甚至思維方式,並且完全沒有屬於他原來身體的那個人的記憶(例如,如果他原來的身體是 David Smith,他完全沒有 David Smith 的記憶)。這是一個科幻的可能性:拿破崙臨終睡去,然後「他」醒來,發現自己在另一個身體裡,但內心完全認為自己是拿破崙,並回憶起拿破崙的一生。
反駁者認為,即使出現這樣一個實體,我們仍然不會說這個實體就是拿破崙本人。為什麼?因為他的身體不是拿破崙的身體。如果你的直覺是「這不是拿破崙,因為身體不對」,那麼你就傾向於身體理論,並認為人格理論是錯的,因為它似乎會說這是拿破崙。
教授對此的態度是:面對這種「完全匹配人格」的案例,他發現自己並不那麼確定說「這肯定不是拿破崙」是對的。他覺得說「這可能就是拿破崙,只是換了個身體」是可行的,就像轉世或附身的概念。如果這樣的案例頻繁發生,我們甚至可能發展出一套解釋機制。因此,教授個人認為,「完全匹配人格」的案例並不能決定性地反駁人格理論,因為他覺得人格理論對這種情況的判斷(即認為它是拿破崙)並非絕對不可接受。
重複問題的決定性版本(拿破崙案例三:人格的同時複製/分支):
現在來到對人格理論最具挑戰性的版本。想像拿破崙臨終時,他的完整人格被讀取,然後同時被複製並植入到兩個不同的身體裡:一個在美國密西根州,一個在紐約州。這兩個實體都具備拿破崙的完整人格,都堅信並回憶起自己是拿破崙,並且相互獨立,沒有對方的記憶。
現在問題來了:根據人格理論,誰是拿破崙?
講座列出了幾種可能的答案,並分析了它們的難點:
1. 只有密西根的那個是拿破崙,紐約的那個不是: 這看起來是任意的。沒有理由偏袒密西根的那個而不是紐約的那個。
2. 只有紐約的那個是拿破崙,密西根的那個不是: 同樣是任意的。沒有理由偏袒紐約的那個。
3. 兩個都是拿破崙: 這意味著同一個人(拿破崙)在同一時刻存在於兩個不同的地點。這在形上學上似乎是極其不可思議的,違反了我們對「一個人」的基本理解(例如,一個人不能同時在兩個地方)。教授認為這個代價太高昂,難以接受一個人是「Y」形狀的時空蠕蟲(在一個時間點分岔成兩個)。
4. 兩個都不是拿破崙: 這意味著,由於人格發生了「分支」或「複製」,即使這兩個實體都具備拿破崙的完整人格,它們中的任何一個都不再是拿破崙本人。拿破崙在人格分支的那一刻就停止存在了。
教授認為,在權衡所有選項後,「兩個都不是拿破崙」似乎是「最不難以接受」的結論。
結論一:原初的人格理論是錯誤的
如果我們接受「兩個都不是拿破崙」這個結論(即當人格發生複製或分支時,原來的個人身分並沒有延續到任何一個分支上),那麼原初的人格理論(即「擁有相同人格就足以成為同一個人」)就被證偽了。因為在這個案例中,這兩個實體都擁有拿破崙的完整人格,但它們卻都不是拿破崙。這證明僅僅擁有相同人格並不足以維持個人身分。
對人格理論的修正:引入「無分支條款」(No Branching Clause)
為了應對這個挑戰,人格理論的支持者可以嘗試修正他們的理論,引入一個額外的條件。修正後的人格理論可以表述為:未來的某個實體是同一個人,當且僅當它擁有我的人格並且在同一時間沒有其他實體也擁有我的人格。換句話說,只要人格發生了分支或複製,原來的個人身分就終止了。
結論二:修正後的人格理論面臨新的反駁
引入「無分支條款」確實可以解決拿破崙複製案例的難題:在複製發生時,因為存在兩個擁有拿破崙人格的實體(即發生了分支),所以根據「無分支條款」,它們兩個都不是拿破崙。在只有一個匹配人格的情況下(例如只有密西根那個,沒有紐約那個),那個實體就確實是拿破崙,因為滿足了「相同人格」和「無分支」兩個條件。這似乎是一個合理的修正。
然而,這個修正帶來了新的問題:身分的外在依賴性 (Extrinsic Dependence of Identity)。根據帶有「無分支條款」的人格理論,判斷「我」(例如,今天在講座上的 Shelly Kagan)是否與「昨天在講座上的那個人」是同一個人,不僅取決於今天這個人和昨天那個人之間的關係(例如是否有人格連續性),還取決於在世界其他地方(例如密西根、賓州、甚至火星)是否還有另一個人也擁有 Shelly Kagan 的人格。如果存在這樣一個未知的複製人,那麼今天這個我,就突然發現自己不是昨天那個我了(Shelly Kagan 本人昨天終止存在了)。
這種想法似乎非常難以接受。個人身分,即判斷「我是我」或「我是否是昨天的那個我」,似乎應該僅僅取決於「我」或「我的不同階段」本身的內在屬性或它們之間的關係。它怎麼可能依賴於遙遠的、與我沒有任何聯繫的地方發生了什麼事?這使得身分判斷從一個「內在」或「關係」的問題變成了一個「外在」的問題。教授認為這種外在依賴性是極其反直覺且難以相信的。
總結:
講座的核心論點是:
1. 使用 Williams 的人格/身體交換思想實驗來判斷直覺並選擇人格理論或身體理論是不可靠的,因為它們可能在描述同一情況時引發矛盾的直覺。
2. 針對人格理論的「重複問題」是一個嚴肅的挑戰。當一個人格被完整複製到多個實體上時,原初的人格理論會面臨如何判斷誰是原來的那個人的困境。
3. 在複製情況下,「兩個複製體都不是原來的本人」似乎是最不難以接受的結論,這直接反駁了原初的人格理論。
4. 為了挽救人格理論而引入的「無分支條款」雖然解決了複製時身分歸屬的問題,卻導致了個人身分判斷依賴於「外在」事實(是否存在其他複製體),這似乎在形上學上是極其不可信的。
因此,講座暗示,簡單的人格理論由於無法處理重複問題而面臨嚴重挑戰,而修正後的人格理論雖然避開了重複問題,卻引入了令人難以接受的外在依賴性。這使得人格理論作為個人身分識別的關鍵面臨嚴峻的困境。講座在結尾提到,身體理論的支持者可能會因此嘲笑人格理論的困境,並預告下一講將會探討身體理論是否能更好地避免這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