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商的「回到未來」(一)

好的,這是一份非常有深度的文章,作者 Ben Thompson 透過 Andreessen Horowitz (a16z) 創立自家媒體這則新聞,深入剖析了整個新聞出版業在網路時代所面臨的根本性變革、商業模式的崩潰與重塑,以及從中產生的種種迷思與未來方向。我將按照文章的核心論點,逐一為您用費曼學習法進行詳盡的解釋。

費曼學習法的核心在於,假設我們要向一個完全不了解這個領域的人(例如一個聰明的孩子)解釋一個複雜的概念,過程中必須使用簡單的語言、生動的比喻,並且反覆檢視自己的解釋是否清晰易懂,直到能用最根本的邏輯闡述清楚為止。這篇文章的論點環環相扣,我們將從最基礎的結構開始談起。

第一個主要論點:傳統新聞業「編業分離」的神聖光環,並非源於道德高尚,而是特定時空背景下的經濟「奢侈品」。

首先,讓我們來理解這篇文章的核心衝突點。創投公司 Andreessen Horowitz (a16z) 宣布要建立自己的媒體品牌,專門報導科技與未來。這立刻引來了《華盛頓郵報》記者的批評,認為這不是個好主意,因為科技業需要的是更多獨立的監督觀點,而不是更多的「逢迎拍馬」(sycophancy)。

這位記者的觀點,代表了傳統新聞學一個非常崇高的理想:新聞編輯室(負責產出內容)應該與商業部門(負責賺錢、拉廣告)之間建立一道堅不可摧的牆,這就是所謂的「編業分離」(Separation of church and state)。記者應該心無旁鶩地追求真相,不必考慮這篇報導會不會得罪廣告商,也不該知道公司的營運細節。文章中,The Verge 的總編輯 Nilay Patel 就很自豪地說,他對公司的營收幾乎一無所知,他是一位非常傳統的新聞人,被完善地「隔離」在商業之外。

現在,我們用費曼學習法來拆解作者對這個觀點的挑戰。

想像一下,有兩種廚師。第一種是米其林三星餐廳的行政主廚。他每天的工作就是待在廚房裡,專心致志地研究菜色、挑選頂級食材、指揮團隊,創造出藝術品般的料理。他從來不需要擔心餐廳的租金、水電費、服務生的薪水,甚至他可能都不知道一顆頂級松露的進貨價是多少。他對此感到非常自傲,因為他認為,一個「純粹」的廚師,就應該只專注於烹飪這門藝術,任何關於金錢的考量都會污染他的創作。

第二種廚師,是一位開著餐車的年輕老闆。他不僅是廚師,他也是司機、採購員、收銀員和行銷經理。他每天凌晨要去市場比較菜價,必須精算出每份墨西哥捲餅的成本與利潤。他要決定今天該把餐車開到商業區還是大學城,才能有最多的客人。他甚至要在自己的 Instagram 上發文宣傳,跟顧客互動。對他來說,了解「商業」並不是一種墮落,而是他能繼續做出美味捲餅的「必要條件」。如果他不關心錢,他的餐車下個月就倒閉了,再也沒有人能吃到他的手藝。

作者 Ben Thompson 的核心論點是:傳統新聞業長期以來都把自己想像成第一種米其林主廚,並將這種「不問世事」的狀態視為一種道德上的優越性。但作者認為,這份優越感其實是一種錯覺。傳統新聞人之所以能成為那位米其林主廚,不是因為他們天生更高尚,而是因為他們所在的「餐廳」在過去擁有一個別人無法企及的巨大優勢。

這個巨大優勢是什麼?這就引導到文章的第二個,也是最關鍵的論點。在那個時代,那位米其林主廚之所以可以不問經營,是因為他的餐廳開在一個只有一條路可以進入的繁華城市入口,而且他是這條路上唯一的餐廳。所有想進城吃飯的人,別無選擇,只能來他這裡。所以,餐廳的生意好到經營者根本不需要主廚來操心。

而那位餐車老闆,則是在一個擁有上百家餐廳、小吃攤、美食街的現代化大都會裡打拼。他必須使出渾身解數,才能在激烈的競爭中生存下來。文章中提到的 YouTuber Marques Brownlee (MKBHD) 就是這位餐車老闆。他既是內容創作者(主廚),也是自己公司的 CEO(經營者)。他必須親自談廣告合作、平衡影片中的廣告數量與觀眾體驗,因為這直接關係到他能否賺到錢,去買更好的攝影器材,做出更高品質的影片。

所以,當傳統新聞人(米其林主廚)看到 a16z 或 MKBHD 這種「自己下場賺錢」的媒體(餐車老闆)時,他們的第一反應是「這不純粹」、「這是為錢服務的逢迎拍馬」,其實是源於一種根深蒂固的誤解。他們誤將過去的「奢侈」,當成了永恆的「美德」。他們沒有意識到,那座讓他們可以安心創作的「唯一餐廳」,地基已經被一種全新的、更強大的力量徹底摧毀了。而這種力量,就是網際網路。

第二個主要論點:二十世紀的報紙不是一門「生意」,而是一種基於地理壟斷的「特許經營權」(Franchise),而網際網路徹底摧毀了這個基礎。

這個論點是整篇文章的經濟學基石,也是理解後續所有分析的關鍵。作者引用了股神巴菲特在 1991 年給股東的信,來解釋這個概念。巴菲特認為,在過去,報紙根本不能算是一門普通的「生意」(business),它更像是一種「經濟特許經營權」(economic franchise)。

我們再次用費曼學習法來解釋什麼是「特許經營權」。

想像一下你住的小鎮上只有一家電力公司。你需要電燈、需要開冰箱、需要看電視,所以電力是「被需要或渴望的」(needed or desired)。同時,你沒有別的選擇,你不可能自己拉一條電纜到隔壁鎮去偷電,所以這項服務被顧客認為「沒有相近的替代品」(no close substitute)。最後,雖然政府會對電價有所管制,但基本上它在這個領域內擁有定價權。這三個條件加起來,就構成了一個強大的特許經營權。這家電力公司就算管理不善、服務態度差,它也不太可能會倒閉,因為你是被迫的消費者。

現在,把電力公司換成 1980 年代你家鄉的報紙。

  1. 被需要或渴望:你想知道本地新聞、球賽結果、電影時刻表、週末哪裡有特價,或者你想賣掉你的二手沙發、租一間公寓,你需要報紙。
  2. 沒有相近的替代品:在那個沒有網路的時代,如果你想讓全鎮的人都知道你要賣沙發,除了在鎮上唯一的報紙上刊登分類廣告,你還有什麼更好的方法嗎?幾乎沒有。這份報紙壟斷了地方資訊的分發渠道。
  3. 不受價格管制:報紙可以對想要刊登廣告的本地商家收取高昂的費用,商家們也只能乖乖付錢,因為這是接觸到全鎮消費者的唯一有效途徑。

這就是巴菲特所說的「特許經營權」。報紙的利潤來源,其實並不是讀者買報紙的那幾塊錢(那點錢大概只夠支付印刷和運輸成本),而是它因為壟斷了讀者的「注意力」,而能向廣告商收取的廣告費。讀者不是報紙的客戶,他們是報紙賣給廣告商的「產品」。

在這種模式下,報紙的管理可以非常鬆散,甚至可以容忍像我們第一個論點提到的那樣,讓整個編輯部對商業運作一無所知。因為錢賺得太容易了!就像那家壟斷的電力公司,就算管理層再無能,只要鎮上的人還需要用電,它就能一直賺錢。這份「特許經營權」的利潤豐厚到足以支撐起那道「編業分離」的高牆,讓記者們可以活在純淨的象牙塔裡。

然而,網際網路出現了。

網際網路做了什麼?它像是突然之間在你的小鎮上蓋了一百座發電廠,而且大部分還免費。

  • Craigslist(或 591 、旋轉拍賣)的出現,直接摧毀了報紙最賺錢的「分類廣告」業務。你想賣二手沙發?上網免費刊登,觸及的人比報紙還多。
  • Google 的出現,摧毀了資訊的壟斷。你想知道球賽結果或電影時刻?搜尋一下,一秒鐘就知道,根本不用等明天的報紙。
  • Facebook(以及後來的各種社群媒體)的出現,則提供了新的社交與新聞發現方式。人們不再依賴單一的報紙來告訴他們世界上發生了什麼。

網際網路帶來了「無限的供給」。以前,報紙版面是有限的;現在,網路上的資訊是無限的。這直接導致了報紙「特許經營權」的崩潰。它不再是鎮上唯一的電力公司,而是變成了美食街裡上百個攤位中的一個,而且還是個又老又貴、動作又慢的攤位。它從一個高枕無憂的「特許經營權」,淪為了一個在激烈市場中苦苦掙扎的「生意」。

這就解釋了為什麼傳統新聞人會對「商業」如此反感,也解釋了為什麼他們會對產業的衰落產生錯誤的歸因。因為他們從未需要真正理解自己是如何賺錢的。當錢突然消失時,他們的第一反應不是反思自己的商業模式已經過時,而是環顧四周,看看現在是誰在賺錢,然後指責是那些人「偷」走了他們的錢。

這就完美地銜接到了文章的第三個主要論點:關於澳洲政府的「媒體議價法」。

(由於篇幅限制,我將在下一次回答中,繼續為您用費曼學習法解釋第三個論點:澳洲媒體議價法的迷思與真相,以及第四個論點:《紐約時報》的成功轉型與「回歸未來」的出版業新常態。請讓我知道您準備好後,我會繼續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