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這是第三部分。在前兩部分中,我們已經跟隨托爾斯泰完成了「破」——對美的批判,以及「立」——確立了藝術的本質是情感的傳染。現在,我們將進入他思想體系中最核心、也最具爭議的部分:如何評價藝術的價值。如果說前兩部分回答了「什麼是藝術」這個問題,那麼接下來的部分將回答一個更為深刻的問題:「什麼是好的藝術?」
第三部分:藝術的使命與評價標準——宗教意識與人類福祉
在確立了「藝術是情感的傳染」這一基本定義後,一個顯而易見的問題浮現出來:是不是所有能成功傳染情感的作品,都是好的藝術?一首能成功煽動群眾施展暴力的進行曲,和一篇能啟發讀者產生慈悲心的小說,難道在價值上是等同的嗎?托爾斯泰對此給出了堅決否定的答案。他認為,僅僅判斷一件作品「是不是藝術」是遠遠不夠的,我們還必須判斷它「是好藝術還是壞藝術」。這就引出了他的第三個主要論點,也是其藝術理論的道德與精神核心。
論點三:藝術的價值取決於它所傳達的情感的好壞,而評判情感好壞的標準,是該時代的「宗教意識」(Religious Perception)。
這個論點初聽起來可能令人困惑,尤其是「宗教意識」這個詞,很容易被誤解為特定的教會教條。因此,我們必須再次運用費曼學習法,將這個概念剝繭抽絲,還原其最清晰、最本質的含義。
讓我們再次回到與那位聰明少年的對話中。他可能會問:「我明白了,藝術是傳達情感的。但如果一個藝術家真誠地、清晰地傳達了一種非常邪惡的情感,比如殘酷或淫蕩,並且成功地感染了很多人,這算是『好的藝術』嗎?」
這正是托爾斯泰要解決的核心問題。他會回答:「不,那恰恰是壞的藝術。一件作品成功地成為了藝術,僅僅是第一步。就像一把刀,我們可以判斷它是不是一把鋒利的刀,但我們還需要判斷這把刀是用來切菜救人,還是用來殺人行兇。藝術也是一樣,它的力量既可以造福人類,也可以毒害人類。因此,我們必須對藝術傳達的情感內容進行評價。」
「那麼,評價的標準是什麼呢?」少年追問。「誰來決定什麼是『好』的情感,什麼是『壞』的情感?」
「這是一個偉大的問題,」托爾斯泰會說,「這個標準不是由某個人、某個階級或某本美學教科書來決定的。這個標準來自於一個社會在特定歷史時期所能達到的、關於生命意義的最高理解。我把這個標準稱為 『宗教意識』。」
現在,我們必須非常小心地解釋「宗教意識」這個詞。托爾斯泰在這裡使用的「宗教」,並不是指我們通常理解的、有著特定儀式、神祇和經文的「宗教組織」(Religious Cult),如天主教、新教或佛教寺廟。他指的是一種更為根本、更為普世的東西。
我們可以這樣向少年解釋:「想像一下人類社會是一條不斷向前流動的長河。這條河總是有一個流向的,對嗎?它不會停滯不前,也不會四處亂竄。在每一個時代,人類社會中那些最先進、最有智慧的人,會比其他人更清楚地看到這條河應該流向何方。他們會指出一個方向,一個關於『什麼樣的生活是更好的生活』的共識。這個共識,這個對生命意義和人類終極目標的最高理解,就是那個時代的『宗教意識』。」
這個「宗教意識」決定了一個社會的價值觀,定義了什麼是善,什麼是惡。
- 在古希臘,他們的宗教意識認為生命的意義在於追求現世的幸福、力量與美。因此,傳達勇氣、力量和生命喜悅的藝術(如荷馬史詩)就是好藝術,而傳達頹廢、怯懦情感的藝術就是壞藝術。
- 在古猶太,他們的宗教意識是崇拜唯一的上帝並遵循其律法。因此,傳達對上帝的愛與虔誠的藝術(如《詩篇》)就是好藝術,而傳達偶像崇拜或違背律法的情感的藝術就是壞藝術。
- 在佛教文化中,宗教意識認為生命的意義在於擺脫肉體的束縛與慾望。因此,能提升靈魂、克制肉慾的藝術就是好藝術,而強化感官慾望的藝術就是壞藝術。
托爾斯泰認為,這種以「宗教意識」為標準來評價藝術的方式,是貫穿整個人類歷史的普遍法則。藝術,作為一種強大的感染工具,其傳播的情感必須服務於人類向著更高目標前進的事業。
那麼,我們這個時代的宗教意識是什麼?
托爾斯泰給出了他那個時代(19 世紀末)的答案,一個至今仍然具有強烈現實意義的答案。他認為,在基督教影響下的世界,我們時代的宗教意識,已經超越了民族、階級和特定教派的界限。它最核心、最普世的體現是:全人類的福祉,無論是物質上還是精神上的,都存在於人類的日益團結與兄弟般的聯合之中。
這個意識的核心就是「四海之內皆兄弟」(the brotherhood of man)。無論人們以何種形式描述人類的未來——無論是社會主義的聯合王國,還是世界聯邦,或是全球教會的統一——其底層的共同理想都是人類的聯合與和諧。
所以,托爾斯泰給出了他評價現代藝術的終極標準: 凡是能夠促進人類聯合、增進彼此理解與愛的情感,就是好的、高尚的情感。凡是造成分裂、歧視、仇恨的情感,就是壞的、低劣的情感。
基於這個標準,托爾斯泰將「好的藝術」清晰地劃分為兩大類:
第一類:宗教藝術 (Religious Art)
這是在狹義上使用的「宗教」一詞,指的是直接傳達源於「我們時代的宗教意識」的情感。這種藝術所傳達的情感包括:
- 積極的情感:對上帝(或宇宙本源)和對鄰人(全人類)的愛、自我犧牲、謙卑、憐憫、對真理的忠誠等。
- 消極的情感:對任何破壞人類之愛的行為(如暴力、壓迫、虛偽、自私)的憤慨與憎惡。
托爾斯泰列舉了一些他心目中的典範:席勒的《強盜》、雨果的《悲慘世界》、狄更斯的小說、斯托夫人的《湯姆叔叔的小屋》、杜斯妥也夫斯基的《死屋手記》等等。在繪畫方面,他推崇米勒(Millet)等畫家描繪勞動人民的作品,因為這些作品中充滿了對普通人的尊重與愛。
這種藝術是最高級的藝術,因為它直接服務於人類精神的進化,引導人們走向更善良、更團結的目標。
第二類:普世藝術 (Universal Art)
這類藝術不一定直接傳達崇高的宗教情感,但它傳達的是全人類共通的、最簡單、最基本的日常情感。這些情感是沒有國界、階級、文化、年齡之分的,比如:
- 一個風趣的笑話帶來的歡樂。
- 一首搖籃曲帶來的寧靜。
- 一個感人故事帶來的同情。
- 一幅美麗風景畫帶來的愉悅。
- 一支活潑舞蹈帶來的振奮。
這類藝術之所以是「好的」,因為它同樣在促進人類的聯合。當不同文化、不同背景的人們,因為同一首曲子而感動,因為同一個笑話而發笑時,他們會意識到彼此之間深刻的共通性。這種共通感的體驗,本身就是一種「愛」的實踐,它消除了人與人之間的隔閡,讓他們感覺到自己是一個巨大整體的一部分。
托爾斯泰認為,這種藝術(例如《聖經》中約瑟夫的故事)的價值絕不亞於宗教藝術,因為它為更高層次的聯合打下了堅實的情感基礎。它告訴我們,在最深的層面上,我們都是一樣的。
什麼是壞的藝術?
與此相對,托爾斯泰也明確定義了什麼是「壞的藝術」(Bad Art)。壞的藝術就是那些傳達分裂性情感的作品。這些情感將一部分人聯合起來,卻是以排斥、甚至敵視另一部分人為代價的。具體來說,他點名了三種最有害的情感:
- 教會迷信(Superstition):特指那些只服務於某一特定教派,宣揚自身優越性,從而造成宗教間對立的藝術。
- 愛國主義(Patriotism):指那些歌頌本民族、煽動對他國仇恨的藝術,如國歌、戰爭紀念碑、讚頌戰爭的詩歌等。托爾斯泰認為,這種藝術是造成戰爭和大規模屠殺的主要原因之一。
- 淫慾(Sensuality):特指那些專門挑動性慾、將人降低到動物本能層面的藝術。他嚴厲批判了當時歐洲上流社會藝術中充斥的裸體畫、情色小說和糜爛的戲劇。他認為這種藝術不僅腐蝕個人,也破壞了純潔的愛情。
因此,托爾斯泰的藝術評價體系是一個三步走的過程:
- 第一步,判斷「是不是藝術?」 —— 標準是感染力。
- 第二步,如果是藝術,判斷「是好藝術還是壞藝術?」 —— 標準是情感的內容是否符合時代的宗教意識(即是否促進人類聯合)。
- 第三步,如果是好藝術,它屬於哪一類? —— 是傳達崇高情感的宗教藝術,還是傳達共通情感的普世藝術。
通過這個框架,托爾斯泰不僅為藝術提供了一個清晰的定義,更賦予了它一個崇高的使命:藝術應當成為引導人類走向團結與愛的工具,成為建立「上帝之國」(即愛之王國)在人間的手段。
這個論點的深遠意義在於,它將藝術從「為藝術而藝術」的象牙塔中徹底拉了出來,使其與人類的道德進程和社會福祉緊密相連。藝術家不再是僅僅追求個人表達或愉悅他人的娛樂者,而是一位肩負著重大社會責任的精神領袖。藝術作品的價值,最終要由它對全人類的貢獻來衡量。
這是一個極其嚴苛,甚至在許多人看來是過於嚴苛的標準。它要求藝術家不僅要有才華,更要有高尚的靈魂和對人類深沉的愛。但對於托爾斯泰而言,這正是藝術之所以偉大和必要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