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里斯多德《尼各馬可倫理學》(一):至善、幸福與人的功能

亞里斯多德的《尼各馬可倫理學》這部巨著,其核心關懷可以濃縮成一個看似簡單,實則極其複雜的問題:「人應該如何生活?」或者說,「什麼是人的美好生活?」要回答這個問題,亞里士多德展開了一場深刻而系統的哲學探究。他並非憑空杜撰一套道德規範,而是像一位細心的生物學家觀察自然萬物一樣,觀察人類的行為、慾望與社會結構,試圖從中找出那條通往幸福的道路。在提供的文本中,我們可以梳理出幾個環環相扣的核心論點。首先,所有人類行為都有一個終極目的,這個目的就是「至善」(The Chief Good),而這個「至善」的名字,就是我們人人都追求的「幸福」(Happiness 或 Eudaimonia)。其次,要理解什麼是真正的幸福,我們必須先理解「人」的獨特功能(function)是什麼。最後,實現這種功能的卓越狀態,就是「德性」(Virtue),而幸福正是靈魂合乎德性的活動。現在,我們就用費曼學習法,將這些論點逐一拆解,用最平實易懂的方式來解釋。

所有人類行為的終極目標是「幸福」(Eudaimonia)

想像一下你今天所做的每一件事。你早上起床,是為了上班或上學;你工作或學習,是為了賺錢或獲取知識;你賺錢,是為了購買食物、住所,維持生活;你獲取知識,可能是為了找到更好的工作,或是滿足自己的好奇心。你會發現,我們的每一個行動,背後幾乎都有一個「為了什麼」的理由。亞里斯多德在《倫理學》一開始就敏銳地觀察到了這一點,他說:「每樣技藝、每種研究,同樣地,每樣行動和選擇,都以某種善為目標。」這句話揭示了他倫理學思考的起點,即「目的論」(Teleology)的視角。他認為,理解任何事物,關鍵在於理解它的目的(telos)。

現在,讓我們跟隨亞里斯多德的思路,把這個「為了什麼」的鏈條一直追問下去。你為了生活舒適而賺錢,那你為什麼想要生活舒適?可能是為了家庭和睦,或是為了有餘裕追求自己的興趣。那你又為什麼想要家庭和睦或追求興趣?你可能會說,因為這些會「讓我感到快樂」。這個「快樂」或「幸福」,似乎是許多行動鏈條的終點。亞里斯多德注意到,這些目的本身也存在一個層級結構。比如,製作馬嚼子的技藝,是為了騎術服務的;而騎術,又是為了在戰爭中取得勝利服務的。在這個鏈條中,戰爭勝利這個目的,顯然比製作馬嚼子這個目的更重要、更具主導性。

那麼,是否存在一個「終極目的」呢?這個目的不是為了其他任何事物而存在,相反,所有其他的事物都是為了它而存在。亞里斯多德的答案是肯定的。他論證說,如果不存在這樣一個終極目的,那麼我們的慾望就會陷入一個無限的後退之中,每一個目的都是為了下一個目的,永無止境。這樣一來,所有的追求都會變得「空虛而徒勞」。這就像你不停地爬樓梯,卻發現這座樓梯沒有頂層,你的攀爬也就失去了最終的意義。因此,必然存在一個我們因其自身而欲求它,並且為了它才欲求其他一切事物的「終極目的」。這個終極目的,亞里斯多德稱之為「至善」(The Chief Good)或「最好的事物」(the best thing of all)。

這個「至善」到底叫什麼名字呢?亞里斯多德說,無論是普通大眾還是有識之士,幾乎所有人都同意,它就是「幸福」(希臘文為 Eudaimonia)。人們普遍認為,「過得好」與「做得好」就等於「是幸福的」。然而,問題也隨之而來:儘管大家在名稱上達成了一致,但對於幸福的「實質內容」卻眾說紛紜。

這就好比一群人都要去一座名為「幸福」的城市,但每個人手中的地圖都不一樣。有些人認為,幸福就是感官上的快樂,沉浸在享樂之中。亞里斯多德對此嗤之以鼻,稱之為「奴性的生活」,如同禽獸一般。有些人則認為,幸福是獲得榮譽和社會地位。但亞里斯多德指出,榮譽這東西太「膚淺」了,它更多地取決於授予榮譽的人,而非接受者本人。而我們直覺上認為,「至善」應當是我們「自己的」,不容易被奪走的東西。還有些人認為幸福是財富,但這更明顯是錯誤的,因為財富本身並不是目的,它只是獲取其他東西的「工具」。

甚至,他還批判了他的老師柏拉圖的觀點。柏拉圖認為存在一個獨立於所有個別善事之外的、普世的「善的理型」(Idea of Good)。亞里斯多德則認為,這種抽象的、普遍的善,對於我們探討「人類可實現的善」來說,太過遙遠而不切實際。他關心的是我們凡人能夠透過行動達成的幸福。

因此,亞里斯多德的第一個核心論點可以這樣理解:我們人類所有的行為,都有一個金字塔般的目的結構,而處於塔尖的那個終極目的,就是我們所有人都在追求的「幸福」(Eudaimonia)。它不是短暫的快樂,不是他人的讚譽,也不是冰冷的財富,而是某種更深刻、更內在、更穩固的東西。知道了這個目標,就像射手看清了靶心,我們的人生才有了明確的方向。然而,「幸福」這個詞本身還只是一個標籤,它的具體內容是什麼?這就引導我們進入下一個核心論證。

人的幸福在於「靈魂合乎德性的實現活動」

如果我們問,「什麼是一把好刀?」答案很可能是「一把能出色地完成切割工作的刀」。如果問,「什麼是一位好醫生?」答案會是「一位能出色地為病人恢復健康的醫生」。從這些例子中,亞里斯多德引導我們思考一個更根本的問題:要想知道「什麼是一個好的人」,或者說「人的幸福是什麼」,我們首先必須弄清楚,「人之所以為人」的獨特「功能」(function,希臘文為 ergon)到底是什麼?

這個「功能論證」是亞里斯多德倫理學的樞紐。他認為,任何事物的「善」或「卓越」(goodness/excellence)都存在於其功能的良好發揮之中。長笛手的善在於吹奏得好,雕塑家的善在於雕刻得好。那麼,身為一個「人」,我們是否有一個獨特的功能,就像眼的功能是看、腳的功能是走一樣呢?亞里斯多德認為,如果木匠和鞋匠都有他們特定的工作,而「人」本身卻沒有,這在自然中是說不通的。

那麼,這個獨特的功能是什麼?首先,它不會是「生命」本身,或者說營養與生長。因為植物也擁有生命,它們也能汲取營養和生長。這不是人類所獨有的。其次,它也不會是「感覺」的能力。因為馬、牛和其他所有動物都有感覺。這同樣不是人類的專長。

排除這些之後,剩下的便是「靈魂中具有理性(logos)那一部分的生命活動」。這才是人類與其他所有生物區分開來的根本特徵。我們的生命,是一種「實踐理性的生命」(practical life of the rational part)。而這個理性部分又可以分為兩個層面:一個是自身擁有並運用理性的部分(比如思考、推理),另一個是服從理性的部分(比如用理智控制情感和慾望)。

既然找到了人的獨特功能,定義「幸福」就水到渠成了。如果一個事物的「善」在於其功能的良好發揮,而功能的良好發揮又意味著「合乎其德性(virtue)或卓越(excellence)」,那麼:人的善(也就是幸福),就是「靈魂合乎其德性的實現活動」(a working of the Soul in the way of Excellence)。這句話是《尼各馬科倫理學》中最核心的定義。

首先,幸福是一種「活動」(activity/working),而不是一種靜止的「狀態」(state)。這意味著幸福不是你「擁有」什麼東西,比如擁有財富或擁有美德本身,而是你「正在做」什麼。一個擁有所有美德卻終生沉睡的人,不能被稱為幸福。就像在奧林匹克競賽中,贏得桂冠的不是長得最俊美、體格最強壯的人,而是那些「下場競技」並且獲勝的人。幸福,在於實踐,在於將人的潛能發揮出來。

其次,這種活動是「靈魂的」活動,強調了幸福的內在性,它關乎我們的思想、情感和選擇,而非純粹的物質滿足。

再次,這種活動必須「合乎德性」(in accordance with virtue/excellence)。「德性」(aretē)這個詞在希臘文中的意思比中文的「道德」更廣,它指的是任何事物「卓越的品質」或「完美的狀態」。一把刀的德性是鋒利,一匹馬的德性是跑得快。人的德性,就是能使其理性功能發揮到極致的那些品質,比如智慧、勇敢、節制、公正等等。所以,幸福的活動不是隨意的活動,而是卓越的、出色的、值得稱讚的活動。

最後,亞里斯多德補充說,如果德性不止一種,那麼幸福應該是合乎「最好、最完善的德性」的活動。並且,這一切還需要「在一個完整的生命中」(in a complete life)。他用了一個生動的比喻:「一隻燕子或一個晴天不能造就一個春天,同樣,一天或短時間的順遂也不能使一個人成為幸福的人。」幸福是對一個人一生的評價,它需要時間的長度和一定的穩定性,不能因一時的得意或失意而輕易改變。

這個論點的偉大之處在於,它為幸福提供了一個客觀的、可追尋的標準。幸福不再是純粹主觀的感覺,而是與人的本質功能和潛能的實現緊密相連。它告訴我們,要想獲得幸福,努力的方向不是向外追求無盡的快樂或榮譽,而是向內探尋並培養我們作為「人」的卓越品質,即「德性」,並在實際生活中將這些德性活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