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當·斯密《道德情操論》(四)

好的,我們繼續亞當·斯密的《道德情操論》之旅。在第三章,斯密闡述了我們判斷他人情感合宜性的基本原則——即通過我們自身同情性情感與對方原始激情的一致性來進行判斷。第一部分第一篇的第四章:同一主題的延續 (The same subject continued),則進一步細化和深化了這一觀點,探討了在不同情境下,這種判斷方式的具體運作和其間的微妙之處。

斯密指出,我們判斷他人情感的合宜性或不合宜性,是根據其與我們自身情感的一致或不一致,這可以發生在兩種不同的場合:

  1. 第一種場合:當激起情感的客體,與我們自身或我們所評判其情感的人,都沒有任何特殊的關聯時。
  2. 第二種場合:當這些客體被認為是特別影響我們其中一方或另一方時。

讓我們逐一來理解這兩種場合。

第一種場合:客體與雙方均無特殊關聯

想像一下,你和一位朋友一起欣賞一幅風景畫、一座雄偉的山脈、一棟建築物的裝飾、一幅畫作的表現力、一篇演講的結構、或者第三方人士的行為舉止、不同數量和數字的比例關係、宇宙這部巨大機器不斷展現的各種現象及其背後隱秘的運作機制等等。斯密將這些統稱為「科學和品味的一般主題」(general subjects of science and taste)。

在這些情況下,你和你的朋友看待這些客體的角度是相同的,你們之間並沒有任何特殊的利害關係。斯密認為,在這種情況下,要產生最完美的情感與感受的和諧,並不需要同情,也不需要那種同情所賴以產生的想像中的情境轉換。 因為你們是站在同一個立足點上觀察同一個事物。

如果儘管如此,你們的感受常常有所不同,斯密認為這通常源於兩個原因:

  • 你們生活習慣不同,導致你們對那些複雜客體的不同部分所能輕易給予的注意力程度不同。 比如,一個建築師和一個普通遊客看同一棟建築,他們關注的細節和產生的感受可能就會有差異。
  • 你們處理這些客體的心智官能(faculty of the mind)的自然敏銳程度不同。 比如,有些人天生對色彩更敏感,有些人對邏輯關係更敏感。

斯密接著討論了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如何評價他人的判斷。

  • 當我們同伴的情感在那些顯而易見、輕而易舉的事情上與我們自己的一致時,比如我們從未發現有任何人與我們意見相左的事情(例如,二加二等於四,或者一朵盛開的玫瑰比一塊石頭更美),雖然我們無疑會贊同他們的判斷,但他似乎並不因此值得任何讚揚或欽佩。這就像說,你同意太陽是從東邊升起的,這沒什麼了不起的。
  • 但是,當他們的判斷不僅與我們自己的一致,而且還引導和指導了我們自己的判斷時;當他們在形成判斷時,顯然注意到了許多我們忽略了的細節,並且將判斷調整到與其客體的各種情況完全相符時;我們不僅贊同他們的判斷,而且會對他們非凡而意外的敏銳和全面性感到驚奇和訝異,他似乎值得非常高度的欽佩和讚賞。 因為,由驚奇和訝異所強化的贊同,構成了那種被恰當地稱為「欽佩」(admiration)的情感,而「讚賞」(applause)則是其自然的表達方式。

斯密舉例說,那個判斷精緻之美優於粗鄙之醜,或者二乘二等於四的人,其判斷固然會得到全世界的贊同,但肯定不會受到多少欽佩。而值得欽佩的是什麼呢?是那些具有敏銳而細膩辨別力的品味高雅之士,他們能夠分辨出美與醜之間微小且幾乎難以察覺的差異;是那些經驗豐富的數學家,他們能夠輕而易舉地解開最複雜和令人困惑的比例關係;是那些在科學和品味領域的偉大領袖,他們指導和引領著我們自己的情感,其才華的廣度和超凡的正確性讓我們驚嘆不已,激起我們的欽佩,並且似乎值得我們的讚賞。斯密認為,大部分對所謂「智力美德」(intellectual virtues)的讚揚,正是建立在這個基礎之上的。

有人可能會認為,這些品質(如品味、判斷力、學識)之所以最初受到我們的推崇,是因為它們的「效用」(utility)。斯密承認,當我們注意到這些品質的效用時,無疑會賦予它們新的價值。然而,他強調,最初,我們贊同另一個人的判斷,並不是因為它是有用的,而是因為它是正確的、準確的、符合真理和現實的;並且很明顯,我們之所以將這些品質歸因於它,僅僅是因為我們發現它與我們自己的判斷相一致。 同樣地,品味最初受到贊同,也不是因為它有用,而是因為它是公正的、細膩的,並且與其客體精確地相稱。斯密認為,關於這類品質效用的觀念,顯然是一種事後的思考,而不是最初推薦它們讓我們贊同的原因。

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觀點,它將「合宜性」的判斷置於「效用」判斷之先。我們首先是基於情感上的一致性來判斷一個觀點或品味是否「正確」或「合宜」,然後才可能考慮到它的實際效用。

第二種场合:客體與某一方有特殊關聯

現在我們轉向第二種情況,即當客體以一種特殊的方式影響到我們自身,或者影響到我們所評判其情感的那個人時。斯密指出,在這種情況下,要保持情感的和諧與一致就更加困難,但同時也遠為重要。

想像一下,你遭遇了一場不幸,比如失戀了或者工作上遇到了重大挫折。你的朋友自然不會像你一樣,從你的角度來看待這件事。這些事情對你的影響要深遠得多。斯密說:「我們看待它們的立足點,不像我們看待一幅畫、一首詩或一個哲學體系那樣相同,因此我們很容易受到它們非常不同的影響。」

斯密接著說,如果我欽佩的一幅畫、一首詩,甚至一個哲學體系,你不屑一顧,我們因此而爭吵的危險是很小的。我們雙方都不可能對這些事情有太大的利害關係,它們對我們倆來說都應該是無關緊要的事情;所以,即使我們的意見可能相反,我們的情感仍然可以非常接近。

「但是,對於那些特別影響到你或我的客體,情況就完全不同了。」 即使你在思辨問題上的判斷、在品味問題上的情感與我完全相反,我也可以輕易地忽略這種對立;如果我稍有風度,我甚至可以在與你談論這些話題時找到一些樂趣。 「但是,如果你對我所遭遇的不幸既沒有同感,或者同感的程度與令我心煩意亂的悲傷不成比例;或者,如果你對我所遭受的傷害既沒有憤慨,或者憤慨的程度與使我激動不已的憤慨不成比例,那麼我們就再也無法在這些話題上交談了。我們會變得彼此無法忍受。我既無法忍受你的陪伴,你也無法忍受我的陪伴。你會對我的激烈和激情感到困惑,而我則會對你的冷漠和缺乏感情感到憤怒。」

這段話深刻地揭示了在涉及個人利害關係時,同情的重要性遠超於一般品味或觀點上的一致性。缺乏對個人痛苦或憤怒的同情,會直接導致人際關係的破裂。

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如何才能實現情感的一致呢?斯密提出了雙向的努力:

  1. 旁觀者的努力: 為了在旁觀者和主要當事者之間產生某種情感上的一致,旁觀者首先必須盡其所能地將自己置於對方的情境之中,並且設身處地地體會可能發生在受難者身上每一點細微的困苦。他必須採納同伴的整個案情及其所有最細微的事件;並且努力使那種想像中的情境轉換——他的同情所賴以建立的基礎——盡可能地完美。
  2. 主要當事者的努力: 然而,即使旁觀者盡了最大努力,他的情感仍然很容易達不到受難者所感受到的那種強烈程度。這是因為,旁觀者想像中的情境轉換只是暫時的。「他們自身安全的念頭,他們自己並非真正受難者的念頭,會不斷地侵入他們的思緒;雖然這並不妨礙他們想像出一種與受難者所感受到的有些類似的激情,但卻妨礙了他們想像出任何接近同等強烈程度的激情。」

主要當事者意識到這一點,同時他又熱切地渴望一種更完全的同情。他渴望那種只有旁觀者的情感與他自己的情感完全一致才能給予他的慰藉。「看到他們(旁觀者)內心的情感,在各個方面,都與他自己的情感同步跳動,尤其是在那些激烈和令人不快的激情中,這構成了他唯一的慰藉。」但是,他只能通過將自己的激情降低到旁觀者能夠跟上的程度,才能指望獲得這種慰藉。他必須——如果我可以這麼說的話——抑平其自然音調的尖銳,以便使其與周圍人的情感達到和諧與一致。

斯密指出,旁觀者所感受到的情感,與主要當事者所感受到的情感,在某些方面總會有所不同。同情永遠不可能與原始的悲傷完全相同;因為那種意識到同情性情感所源自的情境轉換僅僅是想像的秘密意識,不僅會降低其程度,而且在某種程度上會改變其種類,並賦予其完全不同的特質。然而,這兩種情感之間,顯然可以存在一種足以維持社會和諧的對應關係。雖然它們永遠不會是同音(unisons),但它們可以是和音(concords),而這就是所需要或要求的全部。

為了產生這種「和音」,自然不僅教導旁觀者去設想主要當事者的處境,也教導主要當事者在某種程度上去設想旁觀者的處境。正如旁觀者不斷地將自己置於他的情境中,並由此想像出類似於他所感受到的情感一樣;他也同樣不斷地將自己置於旁觀者的情境中,並由此想像出某種程度的關於他自己命運的冷靜——他意識到旁觀者會以這種冷靜來看待他的命運。正如旁觀者不斷地考慮如果他們自己是真正的受難者,他們會有什麼感受一樣;他也同樣不斷地被引導去想像,如果他僅僅是他自己處境的旁觀者之一,他會受到怎樣的影響。正如他們的同情使他們在某種程度上用他的眼睛來看待事物一樣,他的同情也使他在某種程度上用他們的眼睛來看待事物,尤其是在他們面前並在他們的觀察下行動時:並且,由於他由此想像出的「被反映的激情」(reflected passion)遠比原始的激情微弱,這必然會減弱他在來到他們面前之前,在他開始回憶他們會如何受其影響之前所感受到的那種強셔烈的激情,並以這種坦誠和公正的眼光來看待他的處境。

這個「被反映的激情」的概念非常重要。它意味著,當事人不僅僅是被動地感受自己的原始激情,他還會通過想像旁觀者的視角,來「預期」旁觀者對他激情的反應,並由此產生一種對自身激情的「二次感受」。這種二次感受,由於是通過旁觀者相對冷靜的視角產生的,所以通常會比原始激情弱,從而起到緩和原始激情的作用。

因此,斯密總結道,一個人的心靈很少會如此不安,以至於朋友的陪伴不能使其恢復到某種程度的平靜和沉著。當我們來到朋友面前的那一刻,我們的胸懷在某種程度上就平靜和鎮定了下來。我們會立刻想起他將如何看待我們的處境,而我們自己也開始以同樣的眼光看待它;因為同情的效果是瞬間的。

我們期待從一個普通熟人那裡得到的同情,要少於從一個朋友那裡得到的:我們不能向前者敞開所有那些我們可以向後者傾訴的細枝末節:因此,我們在他面前會表現得更加平靜,並努力將我們的思想集中在我們處境的那些他願意考慮的一般輪廓上。我們期待從一群陌生人那裡得到的同情更少,因此我們在他們面前會表現得更加平靜,並且總是努力將我們的激情降低到我們所在的特定人群可能預期會跟上的那種程度。而且,這不僅僅是一種假裝的樣子:因為如果我們完全能夠控制自己,一個僅僅是熟人的在場,實際上會比朋友的在場更能使我們平靜;而一群陌生人的在場,又比熟人的在場更能使我們平靜。

最後,斯密得出結論:「因此,社會和交談,是使心靈恢復平靜的最有力的良藥——如果它在任何時候不幸失去了平靜的話;同時也是保持那種平和快樂心境的最佳防腐劑——這種心境對於自我滿足和享受是如此必要。」那些離群索居、耽於思索的人,他們容易在家中 brooding over(沉思冥想)悲傷或憤慨,雖然他們常常可能更具人道、更慷慨、更有更細膩的榮譽感,但卻很少擁有那種在世俗之人中如此常見的平和心境。

第四章的核心在於,它區分了兩種判斷合宜性的場合,並著重闡述了在涉及個人利害關係時,旁觀者和主要當事者之間為了達成情感和諧所需付出的雙向努力。旁觀者需要通過想像力盡力貼近當事人的感受,而當事人則需要考慮到旁觀者同情的局限性,努力調控自身激情,使其降低到旁觀者能夠理解和接受的水平。這個相互調適的過程,是通過「同情」和「被反映的激情」來實現的,其最終目的是在人際互動中達成情感上的「和音」,從而維護社會的和諧。同時,斯密也強調了社會交往對於個體情緒調節和保持良好心境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