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信貸與美國經濟(六):信貸的可獲得性問題

第六個主要論點:信貸的可獲得性問題——高利率信貸、年輕消費者與「掠奪性貸款」的爭議 (Issues and Concerns about Credit Availability: High-APR Credit, Younger Consumers, and the “Predatory Lending” Debate)

在討論了消費者信貸的需求、供給、信用報告、信用卡等核心要素之後,本書轉向了一些更具爭議性且與社會公平緊密相關的話題,即信貸的可獲得性問題 (credit for all?)雖然信貸市場的發展為許多人帶來了便利,但對於某些特定群體(如低收入者、信用記錄不佳者、年輕人)而言,獲得主流、低成本信貸的渠道可能仍然有限。這催生了一些高利率、小額、短期的信貸產品,以及針對特定人群的信貸服務,這些產品和服務在滿足一部分人需求的同時,也引發了關於其成本、公平性以及是否存在「掠奪性」行為的激烈爭論。

本節主要解釋為什麼有些人很難從傳統銀行獲得貸款,他們會轉向哪些替代性的信貸渠道?這些渠道提供的信貸產品有什麼特點?以及圍繞這些產品的種種爭議。

高年化利率 (High-APR) 信貸產品的出現與特點

主流的金融機構(如商業銀行、信用合作社)在提供信貸時,通常會對借款人的信用資質有較高的要求。對於那些信用記錄不佳、收入不穩定或缺乏抵押品的消費者,獲得傳統信貸可能非常困難。然而,這些消費者同樣可能面臨緊急的資金需求(如支付意外的醫療費用、汽車修理費)或希望平滑短期收入波動。

為了滿足這部分人群的需求,市場上出現了一些高年化利率 (High-APR) 的信貸產品,它們通常具有以下特點:

  • 小額度 (Small Loan Amounts):貸款金額通常不大,幾百美元到幾千美元不等。
  • 短期 (Short Terms to Maturity):還款期限較短,從幾週到幾個月不等,有些甚至是以「下次發薪日」為期。
  • 高利率 (High Annual Percentage Rates, APRs):由於借款人風險較高,且貸款金額小導致單位運營成本相對較高(我們在第五章討論過),這些產品的年化利率往往非常驚人,甚至達到三位數或四位數。
  • 便捷性高,審批要求相對寬鬆 (Convenience and Lower Underwriting Standards):相較於傳統信貸,這些產品的申請流程通常更簡單快捷,對信用記錄的要求也更低。

書中列舉了幾種常見的高 APR 信貸產品:

  1. 發薪日貸款 (Payday Loans):借款人以其下一張薪水支票為抵押(或授權貸款人直接從其銀行賬戶扣款),獲得一筆小額短期貸款。費用通常以每借 100 美元收取固定金額(如 15-20 美元)的方式計算。如果將其折算成年化利率,會非常高。
  2. 當舖貸款 (Pawnbroker Loans):借款人將有價值的個人物品(如珠寶、電子產品)抵押給當舖,獲得一筆貸款。如果在約定期限內未能贖回(償還本金和費用),物品歸當舖所有。
  3. 汽車產權貸款 (Automobile Title Loans):借款人以其汽車的產權作為抵押,獲得一筆短期貸款。如果違約,貸款人有權收回汽車。
  4. 退稅預期貸款 (Refund Anticipation Loans, RALs):借款人預期會收到一筆退稅款,以此為基礎向貸款機構(通常與報稅服務機構合作)申請一筆短期貸款,貸款本金和費用會從未來的退稅款中扣除。近年來,由於監管收緊,這類產品的市場已經萎縮。
  5. 一些小額消費金融分期貸款 (Small Consumer Finance Installment Loans):一些州的法律允許持牌的消費金融公司向高風險借款人發放小額分期貸款,其利率上限也遠高於主流信貸產品。
  6. 次級信用卡 (Subprime Credit Cards):專門為信用記錄不佳的消費者設計的信用卡,通常信用額度很低,但年費、各種手續費(如開戶費、月費)卻很高。

圍繞高 APR 信貸產品的爭議

這些高 APR 信貸產品的存在引發了巨大的社會爭議。

  • 批評者的觀點
    • 剝削性定價 (Exploitative Pricing):批評者認為,這些產品的利率過高,遠超其成本和風險,構成了對弱勢消費者的剝削。
    • 債務陷阱 (Debt Trap):由於利率高、期限短,許多借款人無力按時足額償還,被迫展期或借新還舊,從而陷入更深的債務泥潭。尤其是發薪日貸款,常被指責容易導致借款人陷入長期依賴的循環。
    • 缺乏透明度和誤導性營銷 (Lack of Transparency and Misleading Marketing):批評者認為,這些產品的真實成本往往被模糊化,營銷手段也可能具有誤導性,使得消費者難以做出明智的決策。
    • 加劇貧困 (Exacerbating Poverty):高昂的信貸成本會進一步消耗低收入人群本已拮据的資源,使其財務狀況雪上加霜。
    • 道德拷問:一些批評者從道德層面質疑,向已經處於財務困境的人提供如此昂貴的信貸是否合乎倫理。
  • 支持者(或謹慎的觀察者)的觀點
    • 滿足真實需求 (Meeting Real Needs):支持者認為,這些產品之所以存在,是因為市場上確實存在一部分消費者無法從主流渠道獲得信貸,而他們又面臨真實的、有時是緊急的資金需求。禁止這些產品可能會使這些消費者轉向更糟糕的選擇,如非法高利貸,或者無法應對緊急情況導致更嚴重的後果(如失去工作、無家可歸)。
    • 成本與風險的反映 (Reflecting Costs and Risks):高利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向高風險人群提供小額、短期、無抵押(或抵押物價值不高)信貸所固有的高運營成本和高違約風險。如果強行壓低利率,可能會導致這些產品從市場上消失,從而剝奪了這些消費者的信貸選擇。
    • 消費者理性選擇的可能 (Possibility of Rational Consumer Choice):正如書中在討論消費者信貸需求時提到的,即使是高利率信貸,在特定情況下(如避免更大的損失、獲得更高的即時效用),對消費者而言也可能是理性的「次優選擇」。例如,用發薪日貸款支付一筆可能導致斷電或產生高額滯納金的賬單,可能比不支付更划算。書中第八章對此有專門的案例分析(如用發薪日貸款修理汽車以保住工作,或用 RAL 避免支付滯納金)。
    • 市場競爭的作用:一些觀點認為,如果市場競爭充分,即使在高風險領域,利率也會趨於合理。問題可能不在於產品本身,而在於市場競爭是否有效,以及是否存在信息不對稱等市場失靈。

對高 APR 信貸產品使用者的分析

書中引用了一些研究,試圖了解高 APR 信貸產品使用者的特徵以及他們的決策過程。

  • 使用者特徵:研究表明,高 APR 信貸產品的使用者通常具有以下特徵:
    • 年輕,處於家庭生命週期的早期階段:這個階段的消費者往往收入相對較低,但支出需求較高(如撫養子女、購置耐用品),更容易面臨資金緊張。
    • 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他們可自由支配的收入有限,應對意外支出的能力較弱。
    • 信用記錄不佳或缺乏信用記錄:這使得他們難以獲得主流信貸。
    • 缺乏流動性資產:他們通常沒有足夠的儲蓄來應對緊急情況。
    • 信貸約束 (Credit Constrained):他們感知到或實際經歷過被主流金融機構拒絕信貸。
    • 書中比較了不同高 APR 產品使用者的年齡、收入、教育程度等人口統計學特徵,顯示出不同產品的使用者群體也存在一定的差異。
  • 決策過程
    • 需求通常具有緊迫性:許多使用者是在面臨意外支出或短期收入缺口時才尋求這些信貸產品。
    • 對成本的認知:研究表明,許多高 APR 信貸產品的使用者對貸款的絕對費用金額(如發薪日貸款每借 100 美元的費用)有比較清晰的認知,但對折算後的年化利率 (APR) 的理解則相對模糊。這與這些產品通常期限很短,APR 的計算和比較意義對他們而言不夠直觀有關。
    • 替代選擇有限:對於許多使用者而言,這些高 APR 產品可能是他們在特定情況下唯一能夠獲得的信貸來源。
    • 對產品的滿意度:儘管這些產品價格昂貴,但許多使用者在解決了燃眉之急後,對這些產品的滿意度並不低,他們更看重的是產品的可獲得性和便捷性。

年輕消費者與信貸

書中還特別關注了年輕消費者(尤其是大學生)的信貸使用問題

  • 學生貸款 (Student Loans):這被普遍認為是一種對人力資本的投資,其合理性得到較多認可。然而,學生貸款規模的持續增長及其對畢業生未來財務狀況的影響,也成為一個日益受到關注的問題。
  • 大學生信用卡 (Credit Cards for College Students):這是一個更具爭議的領域。
    • 支持者認為,大學生使用信用卡有助於他們學習財務管理,建立信用記錄,並在緊急情況下提供資金支持。
    • 批評者則擔心,大學生缺乏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成熟的財務管理能力,容易被信用卡公司的營銷手段誘惑,過度消費並陷入債務困境。他們主張限制向大學生發行信用卡,或對校園內的信用卡營銷活動進行更嚴格的監管。
    • 書中引用了一些關於大學生信用卡持有率、餘額水平、還款行為以及對信用卡態度的研究數據。總體而言,大學生的信用卡使用行為與成年人整體情況類似,既有理性使用者,也有陷入困境的個案,但由於其信用額度通常較低,其債務規模和違約損失的絕對金額也相對較小。
    • 近年來,美國的《信用卡問責、責任和信息披露法》(CARD Act of 2009) 已經對向 21 歲以下年輕人發行信用卡施加了更嚴格的限制,例如需要有獨立的還款能力證明或成年人共同簽署。

「掠奪性貸款」(Predatory Lending) 的概念與爭議

「掠奪性貸款」是一個在近年來的公共政策討論中頻繁出現但定義模糊的術語。它通常指那些具有濫用性、欺騙性或不公平性特徵的貸款行為,旨在利用借款人的弱點(如信息不對稱、缺乏金融知識、財務困境)來獲取不正當利益。

  • 掠奪性貸款的特徵:雖然沒有統一定義,但通常被認為具有掠奪性的貸款行為可能包括:
    • 過高的利率和費用:遠超合理成本和風險的定價。
    • 基於抵押品而非還款能力的貸款 (Asset-Based Lending):貸款人主要關注抵押品的價值,而不太關心借款人是否有足夠的收入來償還貸款,其目的可能是通過沒收抵押品來獲利。
    • 頻繁的再融資 (Loan Flipping):誘導借款人反覆進行再融資,每次都產生新的費用,逐漸侵蝕借款人的權益。
    • 欺騙性和誤導性的條款:在合同中隱藏不利條款,或對貸款的真實成本和風險進行誤導性陳述。
    • 強制購買不必要的附加產品:如捆綁銷售高價的信用保險或其他金融產品。
    • 針對特定弱勢群體的營銷:如老年人、少數族裔、低收入社區等。
  • 主要發生領域:掠奪性貸款的指控主要集中在次級抵押貸款 (subprime mortgage) 市場,這也是引發 2008 年金融危機的重要原因之一。但在消費者信貸領域,一些高 APR 產品(如發薪日貸款、汽車產權貸款)也常被指責具有掠奪性特徵。
  • 監管挑戰:監管機構面臨的挑戰是如何在打擊真正的掠奪性行為的同時,避免過度監管而扼殺合法的、能夠滿足特定人群需求的次級信貸市場。因為區分合法的次級信貸和掠奪性貸款往往非常困難,界限模糊。一項貸款條款(如提前還款罰金)對一個了解其含義並因此獲得較低利率的成熟借款人可能是合理的,但對一個信息不對稱的弱勢借款人則可能是掠奪性的。
  • 立法與監管應對:美國聯邦和州層面都出台了一些旨在遏制掠奪性貸款的法律法規,如聯邦的《住房所有權和權益保護法》(HOEPA) 對高成本抵押貸款進行了限制。然而,這些法律的效果和影響仍在持續評估和爭論之中。

總結

信貸市場的發展並未完全解決所有人的信貸可獲得性問題。對於信用記錄不佳、收入較低或缺乏抵押品的消費者,以及處於特定生命階段(如大學生)的年輕人,主流信貸渠道可能門檻較高。這催生了高年化利率的信貸產品和針對特定人群的信貸服務。這些產品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特定群體的短期或緊急資金需求,但也因其高昂的成本、潛在的債務陷阱風險以及可能存在的營銷和操作不規範而飽受爭議。圍繞這些產品的討論,核心在於如何在滿足弱勢群體合理信貸需求的同時,保護他們免受剝削和陷入更深財務困境,這對監管者而言是一個持續的挑戰。同時,「掠奪性貸款」的指控,尤其是在次級抵押貸款市場的慘痛教訓,也警示我們需要警惕那些利用信息不對稱和借款人弱點進行不公平交易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