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對稱陷阱(二):最不寬容者勝出

繼上一部分我們探討了「風險共擔」作為對稱性與互惠基石的重要性之後,現在我們將聚焦於書中另一個極具洞察力且常常令人驚訝的觀點:「最不寬容者勝出:頑固少數派的主導地位」(The Most Intolerant Wins: The Dominance of the Stubborn Minority)。

想像你和一大群朋友要去聚餐,你們有各種不同的飲食偏好。大部分人比較隨和,吃什麼都可以,但有一小部分人,比如說,其中一位是嚴格的素食者,絕對不吃任何含有動物成分的食物;或者另一位朋友有嚴重的花生過敏,任何可能沾染到花生成分的食物都不能碰。在這種情況下,儘管素食者或花生過敏者只是少數,但最終大家選擇的餐廳和菜品,往往會遷就這些最「不寬容」、最「頑固」的少數人的要求。為什麼呢?因為對於那些隨和的多數人來說,吃素食餐廳或者避免花生,雖然可能不是他們的首選,但通常是可以接受的;而對於那位嚴格的素食者或花生過敏者來說,吃到不符合他們要求的食物是絕對不可接受的。這就是塔雷伯所揭示的「少數派主導原則」的一個簡單體現。

塔雷伯指出,在一個複雜系統中,整體行為往往不由其組成部分的平均特性決定,而是由互動規則所主導。 「少數派主導原則」的核心在於一種選擇上的不對稱性:一個不寬容的(intransigent)少數派,只要他們對於某種選擇的堅持是單向的、不可協商的,並且這個少數派在總人口中達到一個微小的閾值(塔雷伯估計可能低至 3% 到 4%),那麼整個群體最終就不得不屈從於他們的偏好。

讓我們用塔雷伯書中的例子來進一步理解。他提到,在美國,遵守猶太潔食(Kosher)的人口比例非常低,可能不到 0.3% 。然而,你去超市看看,會發現絕大多數的飲料,甚至很多食品,都帶有猶太潔食的認證標誌(例如一個圓圈裡有個 U)。這是為什麼呢?原因很簡單:遵守猶太潔食的人絕對不會食用非潔食的產品,而非猶太潔食者(即大多數人)食用潔食產品則完全沒有問題。對於生產商、零售商和餐廳而言,如果他們想要同時服務這兩類人群,最簡單、成本最低的方式就是讓所有產品都符合猶太潔食標準。這樣一來,他們就不需要準備兩套庫存、兩條生產線、或者在貨架上特別標註。同樣的道理也適用於清真食品(Halal)。在英國,穆斯林人口約占 3% 到 4%,但市場上清真肉類的比例遠高於此。

這個原則的關鍵在於 「不對稱的選擇」。塔雷伯將其表述為:A 可以吃 B 吃的東西,但 B 不能(或絕對不願)吃 A 吃的東西,那麼最終的結果往往是大家都吃 B 吃的東西。 這裡的「吃」可以引申為各種偏好和行為。例如:

  • 一個有花生過敏的人絕對不會吃含有花生成分的食物,但沒有花生過敏的人可以吃(即使他們可能不太喜歡)。結果就是,在很多公共場合(如飛機、學校),花生製品被限制或禁止。
  • 一個誠實的人永遠不會從事犯罪行為,但一個罪犯卻很樂意從事合法行為(如果對他有利)。
  • 開手動擋汽車的人可以開自動擋汽車,但只會開自動擋汽車的人卻無法開手動擋汽車。這或許可以部分解釋為何自動擋汽車越來越普及,儘管可能並非所有人都偏愛自動擋。

塔雷伯進一步指出,這種少數派的主導作用,往往會產生一種「光學錯覺」(optical illusion)。一個天真的觀察者,如果只看市場上產品的普遍特徵(例如,大多數飲料都是潔食的),他可能會錯誤地認為這是大多數人的選擇和偏好。但實際上,這恰恰是頑固少數派成功施加影響力的結果。這也解釋了為什麼我們對社會趨勢的直覺判斷常常出錯,因為我們往往忽略了這種潛在的不對稱動態。

這個原則並非總是適用於所有情況。塔雷伯也提到了幾個重要的調節因素:

  1. 空間分佈(Spatial Structure): 如果不寬容的少數派集中居住在特定的區域,形成相對隔離的社群和經濟體,那麼他們的主導作用就會大大減弱。例如,如果猶太潔食者都住在一個特定的社區,有自己的商店和供應鏈,那麼其他社區的食品就不太可能普遍潔食化。只有當這個少數派在地理上分佈均勻,與多數人混合共處時,他們的不寬容偏好才能透過「重整化群」(renormalization group,一個源自物理學的概念,用來描述系統在不同尺度下的行為如何由更小尺度的互動決定)的過程,逐級放大,最終影響整個系統。想像一下,一個家庭裡有一個頑固的素食者,那麼全家外出吃飯可能就會遷就她。如果幾個這樣的家庭一起聚會,那麼聚會的食物也可能全部選擇素食。這樣一層層擴散下去,影響力就會越來越大。
  2. 成本結構(Cost Structure): 如果滿足少數派偏好的成本非常高,那麼少數派主導原則的效果就會被削弱。例如,如果生產潔食檸檬水的成本比普通檸檬水高出十倍,那麼市場上就不太可能出現潔食檸檬水占主導地位的情況,除非是在非常富裕的社區。但如果成本差異不大(例如,僅僅是避免使用某些常見的添加劑),那麼少數派的偏好就更容易普及。塔雷伯提到,轉基因食品(GMO)的推廣者(他稱之為「Big Ag」,大型農業公司)就沒有理解這一點。他們以為只要贏得多數人的支持就夠了,但實際上,只要有一小部分堅決不吃轉基因食品的人,並且他們在人群中均勻分佈,那麼在許多集體場合(如公司活動、婚禮宴席),為了避免麻煩和區分,組織者很可能就會選擇全部提供非轉基因食品,前提是價格差異不大。隨著有機食品和非轉基因食品需求的增加,其分銷成本反而可能下降,進一步加速了少數派規則的影響。
  3. 多數派的容忍度與反彈: 雖然隨和的多數派通常會選擇遷就,但如果少數派的偏好過於極端,或者觸及到多數派自身的核心價值或禁忌,也可能引發反彈。例如,塔雷伯提到,雖然清真食品在英國的比例很高,但不太可能達到 100%,因為對於一些非穆斯林來說,完全遵從另一種宗教的飲食規範(特別是如果涉及到他們自身信仰中認為不可接受的儀式),可能會引發抵觸情緒。

「少數派主導原則」的影響力遠不止於飲食偏好。塔雷伯將其應用於解釋更廣泛的社會現象:

  • 語言的傳播(Lingua Franca): 英語之所以成為全球商業和學術交流的通用語,並非因為英語本身有多麼優越,也不是因為英語母語者佔多數。而是因為在一個多語種的環境中,如果有一部分人只會說(或只願意說)英語,而其他人多少也能懂一些英語(或者為了交流不得不使用英語),那麼英語就很容易成為交流的共同基礎。塔雷伯還引用了歷史上阿拉姆語(Aramaic)的傳播例子,這種閃族語言之所以能在古代近東廣泛傳播,並非依賴於某個強大的阿拉姆帝國,而是因為波斯帝國在征服巴比倫後,發現當地的行政文書系統使用阿拉姆語,為了方便統治,波斯人便沿用了阿拉姆語作為官方語言之一,從而推動了其傳播。這也是一種「不對稱選擇」:會阿拉姆語的書記官可能不會波斯語,但波斯統治者為了有效管理,不得不遷就使用阿拉姆語。
  • 基因與語言的傳播差異: 塔雷伯指出,基因的傳播遵循多數派原則(例如,一個地區的人口基因構成主要由長期居住在此的大多數人決定),而語言的傳播則更傾向於遵循少數派主導原則。入侵的少數民族可能在基因上被多數原住民同化,但他們的語言卻可能因為行政、商業或文化上的某些不對稱優勢而成為主流。
  • 宗教的傳播與演變: 伊斯蘭教在近東的傳播,部分也可以用少數派主導原則來解釋。例如,伊斯蘭教法規定,如果非穆斯林男性娶了穆斯林女性,他必須皈依伊斯蘭教;並且,只要父母任何一方是穆斯林,其子女也將被視為穆斯林。此外,叛教在伊斯蘭教中是重罪。這些「不對稱規則」使得即使最初穆斯林人口是少數,在長期的通婚和社會互動中,也能逐漸擴大其影響力。塔雷伯甚至認為,早期基督教之所以能在羅馬帝國傳播開來,也與其信徒的「不寬容」(相對於羅馬多神教的包容性)有關。基督徒堅決不祭拜羅馬諸神,這種頑固的立場使得他們在與其他宗教的競爭中,反而形成了一種獨特的身份認同和凝聚力。更進一步,塔雷伯觀察到,在宗教內部,往往也是那些最為「純粹」、最不妥協的派別(例如伊斯蘭教中的薩拉菲主義者),更容易將其教義強加於其他相對溫和的派別,因為他們的立場更為強硬,不容協商。
  • 道德價值觀的形成與社會規範的演變: 塔雷伯推測,社會道德價值觀的形成,可能並非來自多數人的共識演變,而是由一小部分對某些行為極度不寬容的人所推動的。因為他們對「不道德」行為的零容忍,迫使整個社會不得不採納更為嚴格的標準。一個守法的人總是遵守規則,而一個不法之徒則可能時而守法時而犯法。這種不對稱性使得社會規範更容易朝著更嚴格(至少在某些方面)的方向發展。當然,這也可能產生負面影響,例如一小撮惡意的告密者或偏執的活動家,也可能利用這種機制來推行他們的不良議程。
  • 市場的波動: 市場價格的變動,並非所有參與者意願的簡單加總,而是往往由那些「最積極的買家和賣家」所驅動。一個頑固的賣家(例如,一個機構因為某種原因必須不計成本地拋售大量股票),即使其交易量在整個市場中佔比很小,也可能引發不成比例的價格下跌。因為市場就像一個「出口狹窄的電影院」,一旦有人高喊「著火了!」,那些急於離場的人(不寬容的賣家)就會造成踩踏。
  • 科學的進程: 科學的發展也並非依賴於多數科學家的共識。相反,科學的進步往往是通過少數科學家對既有理論的「證偽」(falsification)來實現的。一旦一個理論被有力的證據所推翻,它就不再是正確的,無論有多少人曾經相信它。如果科學依賴多數人共識,我們可能至今還停留在中世紀。

塔雷伯用「波普爾-哥德爾悖論」(Popper-Goedel’s Paradox)來引申「不寬容的少數派」對民主制度的潛在威脅。一個以寬容為基礎的民主社會,是否應該寬容那些旨在摧毀寬容和民主的不寬容勢力?如果回答「是」,則可能縱容這些勢力最終顛覆民主;如果回答「不是」,則意味著民主社會本身在某些情況下也必須變得「不寬容」。塔雷伯的觀點是,對於那些違反「白銀法則」(Silver Rule,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試圖將自身意志強加於他人並剝奪他人權利的不寬容少數派,社會必須採取比他們更不寬容的立場來加以約束。

總而言之,「最不寬容者勝出」這一原則揭示了社會運作中一個深刻且常常被忽視的非對稱機制。它提醒我們,不要輕易將普遍現象歸因於多數人的選擇,而應關注那些擁有堅定立場、不可協商的少數派如何在各種互動中塑造我們的世界。理解了這個原則,我們就能更好地洞察從食品選擇到語言演變,從市場波動到政治格局的種種複雜現象。它也促使我們反思,在一個多元的社會中,如何在尊重少數派權利的同時,防範那些試圖利用「不寬容」來侵蝕整體福祉和自由的勢力。這需要智慧,也需要勇氣——一種堅守核心價值,並在必要時對「不寬容」本身展現出「不寬容」的勇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