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個主要論點:個體主義與利己主義(理性利己主義)是創造和繁榮的道德基礎,而集體主義則必然導致個體權利的喪失和社會的毀滅。
想像一下,我們正在組織一場大型的交響樂演出。樂團裡有各種各樣的樂手,每個人都負責演奏自己的樂器。
個體主義的視角:個體主義強調每個樂手首先是獨立的個體。他有自己獨特的技能(比如小提琴拉得特別好,或者長笛吹得出神入化),他有自己的目標(比如完美地演奏自己的聲部,甚至成為首席樂手),並且他對自己的演奏負責。他努力練習,提升技藝,因為他知道自己的出色表現對整個樂團的成功至關重要,同時也能給他自己帶來成就感和回報(可能是更高的薪水,也可能是聽眾的讚賞)。在這個過程中,他與其他樂手合作,但合作的基礎是每個人都盡力做到最好,並且尊重彼此的專業和貢獻。整個樂團的輝煌,是建立在每個個體卓越的基礎之上的。
小說中的「理性利己主義」:這並不是我們通常理解的那種損人利己的自私。在《阿特拉斯聳聳肩》的語境下,「利己主義」指的是一種「理性的自利」,即個體將追求自身的幸福和價值實現作為最高的道德目標,並且通過自身的理性思考和創造性勞動來實現這一目標。漢克·里爾登坦言他煉鋼是為了賺錢,達格妮·塔格特經營鐵路是因為她熱愛這項事業並追求卓越。他們的「利己」並非以犧牲他人為前提,而是通過創造出對他人有價值的產品和服務來實現的。里爾登的鋼鐵讓建築更堅固,達格妮的鐵路讓貨物更高效地流通。他們的「利己」行為,客觀上促進了社會的繁榮。這種利己主義的基礎是「A 是 A」,即承認客觀現實,尊重個體權利,通過等價交換來實現互利。
小說中的創造者們,如里爾登、達格妮、艾利斯·懷亞特,都是堅定的個體主義者和理性利己主義者。他們相信自己的判斷,依靠自己的努力,並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全部責任。他們不祈求他人的施捨,也不認為自己有義務為他人的不幸負責(除非是出於自願的、有條件的幫助)。他們的創造力之所以能夠迸發,正是因為他們擁有獨立思考和行動的自由,並且能夠從自己的成就中獲得回報。
集體主義的視角:現在,想像一下,這個交響樂團被告知,「個體的卓越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樂團的整體和諧」。於是,樂團開始強調「集體的需求」。能力強的樂手被要求放慢速度,遷就能力弱的樂手,以免顯得「不合群」或「打擊他人的積極性」。樂手的報酬不再根據其技藝和貢獻,而是根據其「需要」來分配——誰家裡孩子多,誰身體不好,誰就能得到更多。樂團的演奏曲目不再由音樂本身的藝術價值決定,而是由某個「集體代表」根據一些模糊的「社會效益」或「政治正確性」來指定。
這就是《阿特拉斯聳聳肩》中批判的集體主義。這種集體主義,往往以「人民」、「社會」、「國家」等模糊的集體名義出現,宣稱集體的利益高於一切,個體必須為集體犧牲。然而,這個「集體」本身並沒有獨立的意識和需求,它的意志和需求,實際上是由那些掌握了權力、能夠代表「集體」發言的人來定義的。
集體主義的危害:
- 否定個體價值和權利:在集體主義的框架下,個體的獨特性和創造力被壓制。個人的思想、目標和利益,如果與「集體」的意志相衝突(或者被認為相衝突),就會被視為異端或自私。小說中,當創造者們追求卓越、創造財富時,他們常常被指責為「貪婪」、「反社會」,因為他們的成功「打破了平衡」、「沒有考慮到集體的感受」。政府以「公共利益」為名,可以隨意干預企業的經營,剝奪個人的財產,這正是集體主義凌駕于個體權利之上的體現。
- 扼殺創造和生產的動力:當個人的努力和成就得不到應有的回報,甚至反而招致懲罰時,創造的動力就會消失。如果一個樂手知道,無論他演奏得多麼出色,他的報酬都和那些敷衍了事的樂手一樣,甚至更少(因為他「能力強」,所以「需求少」),他還有什麼動力去刻苦練習、追求卓越呢?小說中,隨著政府管制的加劇和「利他主義」道德的盛行,越來越多的生產者選擇了放棄和消失,因為他們發現,在這個社會裡,生產越多,被掠奪的就越多;成就越大,背負的道德枷鎖就越沉重。
- 導致平庸化和社會倒退:集體主義往往以「平等」為口號,但它追求的不是機會的平等,而是結果的平均。這種平均主義必然是以犧牲優秀、遷就平庸為代價的。當社會不再獎勵卓越,而是去「照顧」落後時,整個社會的標準就會不斷降低。最終,有能力的人不願再付出,整個社會的生產力下降,經濟停滯,甚至倒退。這就像那個強調「整體和諧」的樂團,最終可能演奏出雜亂無章、毫無生氣的音樂。
- 為極權統治鋪平道路:由於「集體」的意志需要有人來代表和執行,集體主義很容易演變成由少數人掌握絕對權力的極權統治。這些人以「集體」的名義發號施令,決定資源的分配,控制人們的思想和行為。個人的判斷和選擇被剝奪,取而代之的是對權威的盲從。小說中,像衛斯理·莫克這樣的官僚,以及各種打著「公共利益」旗號的委員會,就是這種權力集中的體現。他們制定的各種指令和法規,往往是模糊不清、自相矛盾的,但卻擁有強制執行的權力,這使得個體完全處於一種無所適從、任人擺布的境地。
《阿特拉斯聳聳肩》通過展現一個集體主義泛濫、個體權利被踐踏的社會如何一步步走向崩潰,來論證個體主義和理性利己主義的重要性。書中的英雄人物們,最終選擇以「罷工」的方式,收回他們對社會的貢獻,以此來證明,沒有了個體的創造和生產,所謂的「集體」將一無所有。他們在「亞特蘭蒂斯」建立的烏托邦,正是一個基於個體權利、自由交換和理性自利的社會。
因此,這個論點可以這樣理解:社會的繁榮和進步,根植於對個體價值的尊重和對個體權利的保障。個體主義鼓勵獨立思考、勇於創新和承擔責任;理性利己主義則為個體的創造性活動提供了強大的道德動力。相反,集體主義以犧牲個體為代價來追求所謂的「集體目標」,必然會壓制個體的創造力,剝奪個體的自由和權利,導致社會的平庸化、停滯化,並最終走向極權和毀滅。一個健康的社會,應該是一個能夠讓每個個體充分發揮其潛能,並從其成就中公平獲益的社會,而不是一個試圖用統一的模子去塑造所有個體,並以「集體」之名進行掠奪的社會。
這個論點是《阿特拉斯聳聳肩》中客觀主義哲學的核心觀點之一,它強調個體的至高無上性,以及理性在個體生活和社會發展中的決定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