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義的追尋

核心論點:

  1. 意志尋求意義 (The Will to Meaning):人類最原始的驅動力是去尋找並實現個人生命的意義。
  2. 生命意義的本質與追尋途徑 (The Meaning of Life and How to Find It):生命意義是具體的、因人因時而異的,可以透過創造、體驗(特別是愛)以及面對不可避免之苦難的態度來發現。
  3. 意志的自由與責任 (Freedom of Will and Responsibility):即使在最艱困的環境中,人依然擁有選擇自己態度和行為的內在自由,並需為此承擔責任。
  4. 意義治療法的技術 (Logotherapy Techniques):特別是「矛盾意向法」(Paradoxical Intention) 和「去反思法」(Dereflection),用以治療源於意義失落的心理困擾。
  5. 悲劇性樂觀主義 (Tragic Optimism):即便面對痛苦、罪咎和死亡這「悲劇三元素」,人依然有能力肯定生命,從苦難中找到意義,並活出積極的人生。

論點一:意志尋求意義 (The Will to Meaning)

你知道我們每天吃飯是為了不餓肚子,睡覺是為了有精神,對吧?這些都是我們身體的需要。那麼,我們的『心』或者說『精神』,有沒有什麼特別的需要呢?弗蘭克博士,一位經歷過非常非常艱難時期的醫生,他發現,人心裡有一種非常強烈的渴望,比想要快樂、比想要成功、甚至比想要權力都還要根本,那就是——想要明白『我為什麼活著?』、『我做這些事情有什麼意思?』。他把這種渴望叫做『意志尋求意義』(Will to Meaning) 。

這就像是我們內心深處有一個指南針,它不斷地想要指向一個對我們來說很重要的方向,一個讓我們覺得『哇,這樣活著真有價值!』的方向。如果這個指南針找不到方向,或者我們不理會它,我們的心就會覺得空空的,不踏實,就像船在大海裡迷路了一樣。

很多其他的心理學家,比如佛洛伊德,他覺得人最想要的是追求快樂,避免痛苦,這叫做『快樂原則』。還有另一位叫阿德勒的心理學家,他認為人最想追求的是超越別人,獲得優越感,這叫做『權力意志』。弗蘭克博士並不是說這些不對,而是他認為,『想要活得有意義』這件事,比單純追求快樂或權力更深層、更根本。

你想想看,在集中營那樣的地方,每天都可能面對死亡,吃不飽穿不暖,幾乎沒有什麼快樂可言,也沒有什麼權力可以爭取。如果人活著只是為了快樂或權力,那在那種情況下,是不是很容易就絕望了,覺得活下去沒意思了?但是弗蘭克博士觀察到,有些人即使在那麼糟糕的環境下,還是努力地活著,他們是怎麼做到的呢?因為他們心中有某種『意義』在支撐著他們。可能是一個未完成的工作,可能是一個遠方等待他們回去的親人,也可能是一種堅守自己尊嚴的信念。這些『意義』給了他們活下去的『為什麼』。

所以,『意志尋求意義』就像是我們人類精神引擎的主要燃料。如果沒有這種燃料,引擎就發動不起來,人就會感到沮喪、迷茫,甚至生病。弗蘭克博士把這種因為找不到生命意義而產生的困擾,稱為『實存挫折』(Existential Frustration) 。這種挫折感如果很嚴重,還可能導致一種特殊的心理問題,叫做『心因性官能症』(Noogenic Neuroses),『Noo』這個字根在希臘文裡就是指心靈或精神。這跟我們平常說的因為小時候的經驗不好而產生的心理問題(心因性官能症 Psychogenic Neuroses)不太一樣,它是直接跟我們對生命意義的追尋有關。

弗蘭克博士還做過一些調查,發現在現代社會,很多人雖然物質生活不錯,但心裡卻感到空虛,不知道為什麼而活。他把這種現象稱為『實存真空』(Existential Vacuum) 。就像一個漂亮的瓶子,裡面卻是空的。這種空虛感可能會讓人們去做一些事情來填補,比如拼命賺錢、追求刺激、盲目跟隨潮流(人云亦云的『遵從主義』conformism),或者完全聽從強權的指揮(『極權主義』totalitarianism)。但這些往往都只是暫時的麻醉,治標不治本。

所以,弗蘭克博士認為,心理治療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要幫助人們找到或重新點燃他們內心那股『意志尋求意義』的火焰。因為一旦一個人找到了他生命的意義,他就能夠忍受幾乎任何的『如何』活下去的困境。這句話是德國哲學家尼采說的:『知為何而生者,幾可忍受一切。』(He who has a why to live for can bear with almost any how.) 這也正是弗蘭克博士意義治療學說的核心精神。

總結來說,『意志尋求意義』就是說,我們每個人天生就有一種強烈的內在動力,想要去尋找和實現對自己而言獨特且重要的生命意義。這不是一種可以被其他慾望(如追求快樂或權力)所取代的次要需求,而是我們作為人類,最根本、最核心的動機。如果這個需求沒有被滿足,我們就會感到空虛、迷茫,甚至產生心理困擾。而弗蘭克博士的意義治療法,就是要幫助人們回應這個內心的呼喚,找到生命的『為什麼』,從而獲得活下去的力量和方向。

這個論點的重要性在於,它重新定義了人類行為的主要動機。傳統心理學,特別是精神分析學派,傾向於將人的行為歸因於潛意識的驅力、性本能或追求權力。弗蘭克則提出,人是「被意義所拉動」,而非僅僅「被驅力所推動」。這種觀點為理解人類在極端困境下的韌性,以及現代社會中普遍存在的空虛感和意義危機,提供了全新的視角。他強調,意義不是我們發明出來的,而是我們去「發現」的。每個人的意義都是獨特的,需要個體親自去尋找和實現。這種追尋本身就賦予了生命價值。


論點二:生命意義的本質與追尋途徑 (The Meaning of Life and How to Find It)

我們剛才說到,人心裡很想找到活著的『意思』,對吧?那這個『意思』到底是什麼呢?它藏在哪裡呢?弗蘭克博士告訴我們,這個『生命的意義』啊,它不是一個標準答案,不是像考試題目那樣,大家寫的都一樣。它反而是非常個人化、非常獨特的。就像每個人的指紋都不一樣,每個人在不同時候、不同地方,他生命的意義可能也不一樣。

所以,你不能問一個大師:『請問世界上最好的棋步是什麼?』因為沒有所謂最好的棋步,只有在特定的棋局、面對特定的對手時,才會有『那一步』最好的棋。生命也是這樣,沒有一個普遍適用的、抽象的生命意義。我們每個人都有自己獨特的使命或任務要去完成。

弗蘭克博士還提出一個很有趣的想法:與其說是我們在問『生命的意義是什麼?』,不如說是生命在不斷地向我們提出問題。而我們要用自己的生活、自己的行動來回答這些問題。所以,負責任地回應生命的提問,就是活出意義的關鍵。

那麼,我們要去哪裡找到這些『意義』呢?弗蘭克博士指出了三條主要的道路:

  1. 創造或行動 (Creating a work or doing a deed): 這就像是你畫了一幅很棒的畫,或者幫助了同學解決了一個難題,或者發明了一個很酷的東西。當你透過自己的努力,創造出一些有價值的事物,或者完成了一件有意義的事情時,你就會感覺到生命的意義。弗蘭克博士在集中營裡,心心念念想要重建他被沒收的書稿,這就是他透過『創造』來尋找意義的一個例子。這本書稿代表了他的學術生命,是他想要貢獻給世界的東西。所以,工作、事業、藝術創作、科學研究,甚至是日常生活中一些小小的善行,只要是你用心投入去做的,都能成為意義的來源。
  2. 體驗或相遇 (Experiencing something or encountering someone): 這條路是關於感受和連結。比如,當你看到壯麗的日出、聽到美妙的音樂,或者讀到一本讓你深受感動的書,這些美好的『體驗』可以讓你感受到生命的豐富和深刻。弗蘭克博士提到,在集中營裡,即使環境那麼惡劣,有時候看到窗外的樹木、遠方的夕陽,囚犯們依然會被大自然的美所觸動,暫時忘卻痛苦。 更重要的是『相遇』,特別是『愛』。當你真心去愛一個人,你會看到他最美好、最真實的一面,甚至能看到他自己都還沒發現的潛能。透過你的愛,你還能幫助他實現這些潛能。愛,不只是性的衝動,而是一種深刻的連結,讓你能夠理解另一個生命的獨特價值。弗蘭克博士在集中營裡,常常思念他的妻子,妻子的影像給了他巨大的力量和安慰,讓他覺得即使肉體分離,愛依然存在,這份愛就是他苦難中的意義之一。愛讓我們超越自我,與他人產生深刻的連結,從而體驗到生命的意義。
  3. 面對不可避免之苦難的態度 (The attitude we take toward unavoidable suffering): 這是弗蘭克博士思想中最獨特也最震撼人心的一點。他說,即使在我們無法改變命運,面對無法逃避的痛苦時(比如得了不治之症,或者像在集中營那樣的極端環境),生命依然可能是有意義的。這時候,意義不在於改變外在的處境(因為那已經不可能了),而在於我們選擇用什麼樣的『態度』去面對這個處境。 想像一下,有一個人,他知道自己快要死了,但他沒有怨天尤人,反而用勇敢、尊嚴的方式去面對,甚至還安慰身邊的人。他把個人的悲劇轉化成了一種精神上的勝利。弗蘭克博士舉了一個例子:一位老醫生因為太太過世而非常沮喪,弗蘭克問他:『如果先走的是你,你的太太會有多痛苦?』老醫生說:『那對她來說太可怕了!』弗蘭克於是說:『你看,正是因為你還活著,才讓她免除了這份痛苦,只是代價是你現在必須承受喪妻之痛來哀悼她。』這位老醫生聽了之後,雖然悲傷依舊,但他對自己痛苦的看法改變了,他從自己的痛苦中找到了一種『犧牲』的意義。 所以,當苦難無法避免時,我們仍然可以選擇如何回應它。我們可以選擇消沉絕望,也可以選擇保有內心的尊嚴和勇氣。這種選擇本身,就賦予了苦難意義。重要的是,弗蘭克博士強調,這並不是說我們應該去追求苦難,如果苦難是可以避免的,那麼有意義的行動就是去消除它。只有在面對『不可避免』的苦難時,態度的選擇才顯得如此重要。

弗蘭克博士還提到一個概念叫做『自我超越』(Self-transcendence) 。他說,人越是忘記自己,投身於某個比自身更重大的事業,或者去愛另一個人,他就越能成為一個真正的人,也越能實現自我。所謂的『自我實現』,其實不是一個可以直接追求的目標,你越想直接抓住它,它反而越容易溜走。它更像是一個副產品,當你專注於活出意義、服務他人時,自我實現自然而然就會發生。

生命的意義不是空泛的口號,而是存在於我們每天具體的生活情境中。我們可以透過創造和行動來實現價值;可以透過體驗美善、與人相愛來感受意義;即使在最艱困的時刻,我們依然可以透過選擇積極的態度,來賦予苦難意義,並從中獲得成長和超越。生命不斷地向我們發問,而我們的責任就是用我們的整個生命來回答。

這個論點的核心在於,它賦予了人類在任何情境下尋找和實現意義的可能性。它打破了傳統上認為只有在順境中、透過成就才能獲得意義的迷思。特別是關於「苦難的意義」,為那些深陷絕望的人們提供了一條精神出路,讓他們明白即使在無法改變的命運面前,生命依然可以保有其尊嚴和價值。這也是弗蘭克思想中最具力量和療癒性的部分之一。


論點三:意志的自由與責任 (Freedom of Will and Responsibility)

我們前面談到,我們可以選擇用什麼態度面對困難,對吧?這就牽涉到一個很重要的觀念,叫做『意志的自由』(Freedom of Will) 。

你可能會想,我們人是不是就像機器人一樣,被設定好的程式控制著?或者像小木偶一樣,被很多看不見的線拉著走?比如,有些人天生脾氣比較暴躁,有些人家庭環境不好,有些人遇到很多倒楣事,這些是不是就決定了他會變成什麼樣的人,會做什麼樣的事呢?

弗蘭克博士說,不完全是這樣的。當然,我們的基因、我們的成長環境、我們遇到的事情,都會對我們有影響,這些是『條件』(conditions) 。但是,人最特別的地方就在於,不管這些條件有多麼糟糕,我們內心深處,總還保留了一點點的『自由』,這個自由就是去選擇『我如何回應這些條件?』、『我用什麼樣的態度去面對它們?』。

弗蘭克博士在集中營裡,親眼看到有些人,在同樣極端惡劣的環境下,表現得像豬一樣自私自利,不擇手段;但也有一些人,卻像聖人一樣,即使自己快要餓死了,還願意把最後一塊麵包分給別人,安慰鼓勵同伴。他們的身體都一樣被囚禁,都一樣遭受飢餓和虐待,但是他們的『心』,他們的『精神』,卻是自由的。他們選擇了保有自己的人性尊嚴,選擇了不向環境屈服。弗蘭克博士說,這是『人類最後的自由』(the last of human freedoms)——在任何給定的環境中,選擇自己態度的自由,選擇自己道路的自由。

所以,人不是完全被決定的,而是『自我決定』(self-determining) 的。我們不是簡單地『存在』(exist),而是總是在『決定』(decides) 我們的存在將會是什麼,我們在下一刻將會成為什麼。這就像你玩積木,你手上有各種形狀和顏色的積木(這些是條件),但最終要蓋出什麼樣的城堡或房子,是你自己決定的。

弗蘭克博士還講了一個令人印象深刻的故事,關於一位叫做 J 博士的人。這位 J 博士在納粹時期,是精神病院的負責人,他非常狂熱地執行安樂死計畫,害死了很多人,被稱為『史坦霍夫的集體屠殺者』。戰爭結束後,他被俄國人關起來,後來就消失了,大家以為他逃到南美去了。但很多年後,弗蘭克遇到一位曾在俄國監獄待過的奧地利外交官,外交官說他在監獄裡認識了 J 博士。令人驚訝的是,這位 J 博士在生命的最後階段(他後來因癌症死在獄中),竟然展現出極高的人格典範,他安慰每一個人,成為大家心目中最好的夥伴。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即使是像 J 博士這樣的人,他依然有改變的自由,人是無法被輕易預測的。

但是,自由不是隨心所欲,想幹嘛就幹嘛。自由的另一面,就是『責任』(Responsibility) 。弗蘭克博士開玩笑說,美國東岸有一座自由女神像,他建議西岸應該再蓋一座『責任女神像』。因為自由如果沒有責任來引導,很容易就會變成放縱和混亂。我們有選擇的自由,同時我們也必須為自己的選擇負起責任。我們選擇了什麼樣的態度,選擇了什麼樣的行為,最終會塑造出我們是一個什麼樣的人。

所以,即使是最困難的處境,比如生了重病,甚至是被診斷為精神疾病,弗蘭克博士都相信,在人的最內心深處,那個核心的人格,並沒有完全被疾病所吞噬。總還有一小塊清醒的、自由的、能夠做出回應的空間。這也是他作為一位精神科醫生的『信條』(Psychiatric Credo) 。他認為,如果病人不是比一台損壞的腦部機器更多一些什麼,那麼安樂死可能就是合理的。但他堅信,人永遠都保有其身為人的尊嚴和那份殘存的自由。

因此,弗蘭克博士的意義治療,非常強調喚醒病人的這種內在自由和責任感。治療師不會替病人做決定,也不會把自己的價值觀強加給病人。而是幫助病人看清楚他所面對的各種可能性,以及他可以為自己的生命負起什麼樣的責任。

總結來說,『意志的自由』是指,儘管人受到許多內在(如遺傳、心理傾向)和外在(如環境、命運)條件的限制,但人並非完全由這些條件所決定。人始終保有選擇自己對待這些條件的態度之自由。這種自由是人之所以為人的核心特質。而與此自由相伴隨的,則是『責任』。人必須為自己的選擇、為自己如何塑造生命而負責。即使在最極端的困境中,這種內在的自由和責任感,依然是人保有尊嚴、尋找意義的最後堡壘。

這個論點挑戰了各種形式的決定論(無論是生物決定論、心理決定論還是社會決定論),強調了人的主體性和能動性。它提醒我們,我們不單是被動的受造物,更是自身生命的創造者。在弗蘭克看來,承認人的自由意志,是人道精神醫學的基礎,也是賦予個體力量去克服困境、活出有意義人生的前提。


論點四:意義治療法的技術 (Logotherapy Techniques)

我們了解了人有『意志尋求意義』的渴望,也知道可以透過創造、體驗和態度來找到意義,並且我們有選擇的『自由』。那麼,如果一個人心裡很空虛,找不到意義,或者因為某些事情感到非常焦慮、害怕,弗蘭克博士的『意義治療法』(Logotherapy) 是怎麼幫助他們的呢?

意義治療法不像某些心理治療那樣,花很多時間去回憶過去不好的經驗,或者深入分析潛意識。它更關注『未來』,也就是病人未來可以實現的意義。同時,它也試圖打破一些讓病人困在情緒困擾裡的惡性循環。

弗蘭克博士發展了一些特殊的技巧,其中兩個比較有名的叫做『矛盾意向法』(Paradoxical Intention) 和『去反思法』(Dereflection) 。聽起來有點複雜,但其實原理很有趣。

  1. 矛盾意向法 (Paradoxical Intention): 這個方法主要用來處理一些因為『預期性焦慮』(Anticipatory Anxiety) 而產生的問題。什麼是預期性焦慮呢?就是你越是害怕某件事情發生,它就越容易發生。
    • 例子一:害怕流汗。 有個年輕醫生,他很怕在重要場合流汗,結果越怕就越緊張,一流汗就停不下來。弗蘭克博士給他的建議是:下次再遇到可能讓你流汗的場合,你就故意下定決心,『好!我今天就要讓大家看看我有多會流汗!我要流出十夸脫的汗!』(夸脫是一種容量單位)。結果呢?當他這樣『故意』去想的時候,反而不那麼緊張了,過了一個星期,他就不再為流汗而困擾了。
    • 例子二:害怕失眠。 有些人晚上睡不著,越是擔心自己睡不著,就越是努力想睡,結果反而更清醒。弗蘭克博士會建議他們:『今天晚上,你不要試著睡覺,你要試著盡可能地保持清醒!』當他們不再強迫自己入睡,反而把目標定在「保持清醒」這個看似矛盾的方向時,睡眠往往很快就會自然到來。
    • 例子三:害怕口吃。 有個男孩從小就口吃,只有一次例外。那次他十二歲,搭電車逃票被抓到,他想博取列車長的同情,就故意裝作可憐的口吃小孩。結果,在他『努力』想口吃的時候,反而說話流利了!

    這個方法的訣竅在於,它利用了人類特有的一種能力,就是『自我抽離』(self-detachment),特別是透過『幽默感』。當病人被引導去「故意」做他害怕的事情,或者「故意」誇大他的症狀時,他就能夠和自己的焦慮拉開一點距離,用一種比較輕鬆、甚至有點好笑的態度來看待它。這樣一來,原本因為害怕而產生的惡性循環(越怕越發生,越發生越怕)就被打破了,焦慮的「風帆」就失去了動力。

  2. 去反思法 (Dereflection): 這個方法主要是針對『過度意圖』(Hyper-intention) 和『過度反思』(Hyper-reflection) 所引起的問題。
    • 過度意圖: 就是你太用力去追求某個東西,結果反而得不到。最常見的例子就是性功能障礙。弗蘭克博士說,快樂(包括性快感)本身應該是一個自然的副產品,如果你把它當成一個直接的目標去追求,它反而會被破壞掉。比如,一個人越是想證明自己的性能力,或者越是想達到性高潮,就越不容易成功。
    • 過度反思: 就是你太過度關注自己,太注意自己的感受或表現。比如,有位女性因為小時候的創傷,一直很擔心自己無法體驗性快感。結果,她在性行為中,注意力都放在自己身上,而不是伴侶身上,這樣當然很難有好的體驗。

    『去反思法』就是要幫助病人把注意力從自己和自己的問題上轉移開。怎麼轉移呢?就是引導他們去關注一些更有意義的事情,比如投身於某個工作、某個興趣,或者去關心和愛別人。當一個人的注意力不再聚焦於自身的問題,而是朝向外在世界中有意義的目標時,那些因為過度意圖或過度反思所產生的困擾,往往就會自然消退。 那位擔心自己性冷感的女性,在接受短期意義治療後,她的過度注意力和過度意圖被『去反思』了。當她的注意力重新聚焦到正確的對象,也就是她的伴侶身上時,性高潮就自然而然地發生了。

所以,你看,意義治療法的技術,並不是要直接消除症狀,而是要改變病人對待症狀的態度,以及幫助他們重新定位生活的方向。當病人不再與自己的焦慮或強迫意念對抗(矛盾意向法),或者不再過度關注自身(去反思法),並且找到了可以投入的生命意義時,那些神經症狀的根基就被動搖了。弗蘭克博士認為,治癒的關鍵在於『自我超越』——也就是把焦點從自我轉向比自我更廣闊的意義和價值。

總結來說,意義治療法的技術,如『矛盾意向法』和『去反思法』,是透過轉變病人的內在態度和注意力焦點,來打破造成心理困擾的惡性循環。矛盾意向法鼓勵病人以幽默和自我抽離的態度,去「意圖」他們所害怕的事物,從而消除預期性焦慮。去反思法則引導病人將注意力從自身問題轉向外在有意義的事物或人,以克服過度意圖和過度反思。這些技術的最終目的,都是為了幫助病人實現自我超越,找到並活出生命的意義,從而獲得真正的心理健康。

這些技術的獨特性在於它們不直接攻擊症狀,而是改變個體與症狀之間的關係。它們承認並利用了人類心靈的弔詭特性,例如恐懼往往會招致所恐懼之事物,而刻意追求快樂反而會使其消逝。透過這些看似反直覺的方法,意義治療能夠在短期內有效地幫助個案擺脫某些神經症的困擾,特別是那些與焦慮和強迫意念相關的問題。


論點五:悲劇性樂觀主義 (Tragic Optimism)

我們活在這個世界上,難免會遇到一些不開心的事情,對吧?比如生病、考試考不好、和好朋友吵架,甚至更嚴重的,可能會失去親人。弗蘭克博士把人生中一些無法避免的負面元素,歸納為『悲劇三元素』(tragic triad),那就是:痛苦 (pain) 、罪咎 (guilt) 和死亡 (death) 。

面對這些聽起來就很沉重的事情,我們是不是就只能悲觀失望,覺得人生沒希望了呢?弗蘭克博士提出了一個非常特別的觀點,叫做『悲劇性樂觀主義』(Tragic Optimism) 。

這句話聽起來是不是有點矛盾?悲劇怎麼還能樂觀呢?它的意思是,即使在面對悲劇的情況下,一個人依然可以保持樂觀,依然可以對生命說『是』。這不是一種盲目的、自欺欺人的樂觀,而是承認人生的艱難,但同時也相信人類有潛能去把這些負面的東西轉化成有意義的、正面的成就。

簡單來說,『悲劇性樂觀主義』就是:

  1. 面對『痛苦』時,能將其轉化為一種成就 (turning suffering into a human achievement): 我們前面談過,如果痛苦是不可避免的,那麼我們選擇用什麼態度去承受它,就決定了這個痛苦對我們的意義。勇敢地、有尊嚴地承受痛苦,本身就是一種了不起的成就。弗蘭克博士提到一位因潛水意外而頸部以下癱瘓的年輕人傑瑞·隆(Jerry Long)。傑瑞沒有被擊垮,他用嘴巴含著筆打字,透過特殊電話在社區大學上課,還寫信給弗蘭克說:『我相信我的殘疾只會增強我幫助他人的能力。我知道,沒有這些痛苦,我不可能獲得我現在所擁有的成長。』傑瑞的故事就是一個把痛苦轉化為成就的最好例子。這不是說我們喜歡痛苦,而是說,即使在痛苦中,生命依然可以找到意義。
  2. 面對『罪咎』時,能從中獲得改變和成長的機會 (deriving from guilt the opportunity to change oneself for the better): 每個人都可能犯錯,做了讓自己後悔的事情,這就是罪咎感。但是,罪咎感不應該讓我們一蹶不振。反而,它應該成為一個提醒,讓我們有機會去反省、去學習、去改變,讓自己成為一個更好的人。弗蘭克博士提到他對監獄裡的囚犯說:『你們是像我一樣的人,因此你們有自由去犯罪,去變得有罪。然而,現在你們有責任去克服罪咎,超越它,超越你們自己,為了變得更好而改變。』許多囚犯聽了之後感到被理解。罪咎可以成為一個轉捩點,促使我們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並努力去彌補和成長。
  3. 面對『死亡』(以及生命的短暫性)時,能從中獲得採取負責任行動的動力 (deriving from life’s transitoriness an incentive to take responsible action): 生命是短暫的,每一刻都會過去,不會再重來。這聽起來可能有點傷感,但弗蘭克博士認為,正是因為生命的短暫,才提醒我們要好好把握每一刻,去做有意義的事情。他有一個很有名的『行為指導原則』:『要這樣活著,就好像你現在是第二次活著,而且在第一次活著時,你已經把事情搞砸了,就像你現在正要把它搞砸一樣。』這句話提醒我們,過去雖然無法改變,但我們可以從過去的錯誤中學習,對現在的每一個選擇都更加謹慎和負責。 而且,過去所發生的一切並不會消失。所有我們做過的事、愛過的人、勇敢承受過的苦難,都會被『儲存』在過去的『穀倉』裡,成為永恆的真實。老年人雖然未來可能性不多,但他們擁有豐富的過去,這些都是他們生命的寶藏。所以,生命的短暫性不是讓我們絕望,而是激勵我們更積極、更負責任地活在當下。

弗蘭克博士也提醒我們,這種樂觀不是可以被命令或強迫的,就像快樂一樣。你不能命令一個人『你要快樂!』快樂是自然而然發生的,當一個人找到了快樂的『理由』(比如實現了某個意義),他自然就會感到快樂。同樣地,悲劇性樂觀主義也不是一種硬ㄍㄧㄥ出來的態度,而是在深刻理解了生命的意義潛能之後,一種油然而生的信念。

所以,『悲劇性樂觀主義』不是否認悲劇的存在,而是直面人生的痛苦、罪咎和死亡,並從中發掘出意義和成長的可能。它相信人的精神力量,相信即使在最黑暗的時刻,我們依然可以選擇用有尊嚴、有意義的方式活下去。這是一種在了解了『奧斯威辛集中營代表了人類可能做出何等殘暴之事』以及『廣島原子彈代表了人類文明可能面臨何等危機』之後,依然選擇積極面對、勇於承擔責任的清醒的樂觀。

總結來說,『悲劇性樂觀主義』是一種成熟的人生態度,它教導我們:即使生命中充滿了不可避免的痛苦、罪咎和死亡的陰影,我們依然可以找到活下去的意義和理由。我們可以透過將痛苦轉化為內在的成就,將罪咎視為改變和成長的契機,並將生命的短暫性看作是負起責任、活在當下的動力,來肯定生命的價值。這是一種在洞悉了人生的悲劇性之後,依然選擇擁抱生命、活出希望的勇敢的樂觀。

這個論點是弗蘭克思想的昇華和總結。它提供了一種在充滿挑戰和不確定性的現代社會中,依然能夠保持內心堅韌和積極生活的人生哲學。它承認現實的殘酷,但不屈服於虛無主義或絕望,而是強調人類精神的「反抗力量」(defiant power of the human spirit),以及在任何情境下創造意義的可能性。這是一種深刻的、經過生命試煉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