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意義在於貢獻、合作與社會興趣 (The Meaning of Life is Contribution, Cooperation, and Social Interest)
在阿德勒的心理學體系中,最根本的問題並非「生命有何客觀意義?」,而是「我們人類如何賦予生命意義?」他認為,人類並非活在一個純粹的物理世界中,而是活在一個充滿「意義」的領域裡。我們看到的每一塊石頭、每一棵樹,都不是孤立的物體,而是與人類的目的和用途相關聯的存在。因此,脫離了人類社群與合作的脈絡,去尋找一個孤立的、個人的生命意義,本身就是一種誤入歧途。阿德勒堅信,所有關於生命意義的「正確」答案,都指向同一個方向:對他人產生興趣,融入人類社會,並為共同的福祉做出貢獻。
我們可以將這個觀點拆解成幾個層次來理解。
首先,阿德勒提出了人類生存所面臨的三個無法迴避的「人生課題」(Three Life Tasks),或者稱之為「三大連結」(Three Ties)。這三個課題構成了我們現實世界的框架,我們所有的行為,無論自覺與否,都是在對這三個問題作出回答。
- 職業課題(Occupation): 我們生活在這個資源有限的地球上,必須找到一種方式來生存與發展。這不僅僅是找一份工作糊口,而是思考如何在地球的限制與可能性之下,找到自己的位置,貢獻自己的勞動,並從而確保個人與人類整體的存續。想像一下,如果一個人獨自生活在荒島上,他必須打獵、採集、建造庇護所,他所有的活動都圍繞著「如何在這樣的環境下活下去」。在現代社會,這個問題轉化為我們如何透過「分工合作」來共同應對。我們不再需要每個人都去種田,而是可以有人當醫生、有人當工程師、有人當藝術家,每個人都在一個龐大的協作網絡中,貢獻自己的專長,同時也依賴他人的貢獻而活。一個逃避工作、不願為社會分工付出一份心力的人,實際上是在逃避這個最基本的生存課題。
- 社會課題(Society): 我們並非孤單的存在,而是生活在人群之中。個體的力量是渺小且脆弱的,如果沒有他人的協助與合作,我們將無法生存。從嬰兒時期需要父母的撫養,到成年後需要朋友的慰藉、同事的協作,我們始終與他人緊密相連。這個課題要求我們找到自己在人群中的位置,學習如何與人相處、建立友誼、融入社群。一個沒有朋友、害怕與人交往、對他人漠不關心的人,他給出的答案是:「我無法或不願解決與人共處的問題。」他將自己孤立起來,也就失去了從社會合作中獲得支持與力量的機會。
- 愛情與婚姻課題(Love and Marriage): 人類分為兩種性別,物種的繁衍與家庭的建立,都圍繞著這個事實展開。這不僅僅是生理衝動的問題,更是一項需要極致合作的任務。它要求兩個人建立最親密的夥伴關係,共同為彼此的幸福、為下一代的福祉、乃至為社會的穩定貢獻。它考驗著我們能否給予、能否信任、能否將另一個人看得比自己更重要。選擇獨身、在親密關係中充滿恐懼,或是不斷更換伴侶,這些都是個人對此課題提出的不同解答,而這些解答也反映了他對「合作」的理解程度。
這三個課題是環環相扣、密不可分的。一個在工作中無法與同事合作的人,很可能在交友和婚姻中也會遇到困難。反之,一個能夠建立深厚友誼與美滿婚姻的人,通常也能在職業上找到自己的貢獻之道。而衡量一個人對這三大課題的解答是否「正確」或「健康」的唯一標準,就是阿德勒所說的「社會興趣」(Social Interest,德文為 Gemeinschaftsgefühl)。
「社會興趣」是阿德勒心理學的基石,它的意涵遠比字面上「對社會的興趣」要深刻。它是一種深刻的同理心,一種將自己視為人類社群一份子的歸屬感,一種認為「他人的福祉與我的福祉緊密相連」的體悟。它是一種「用他人的眼睛去看,用他人的耳朵去聽,用他人的心去感受」的能力。擁有高度社會興趣的人,在思考人生課題時,會自然而然地將他人的利益納入考量。他們的目標不僅僅是個人的成功,而是如何透過自己的成功來造福他人。
反之,所有在人生中遭遇重大挫折的人——無論是神經症患者、罪犯、酗酒者、問題兒童——他們共通的根本缺陷,就是缺乏社會興趣。他們賦予生命的意義是「私人的意義」。他們的目標是追求虛假的個人優越感,這種優越感只對自己有意義,卻對他人毫無價值,甚至有害。例如,一個神經症患者透過他的症狀(如焦慮、恐懼)來控制家人,讓家人為他擔憂、圍著他轉,他從中獲得了病態的「重要感」,但這種意義是私人的,它建立在家人的痛苦之上,對社會毫無貢獻。一個罪犯透過搶劫獲得財富,他或許感到一時的「強大」,但這種意義也是私人的,它破壞了社會的信任與安全。
阿德勒用了一個非常生動的比喻來形容這種「私人意義」的謬誤。他提到一個宗教小教派的領袖,她告訴信徒世界末日將在下週三來臨。信徒們變賣家產,虔誠等待。然而週三平安無事地過去了,信徒們困惑地質問她。她回答:「我的週三,不是你們的週三。」這種「私人定義」讓她永遠立於不敗之地,因為它無法被檢驗,也無法與他人溝通。一個只對自己有意義的詞彙,根本不能算是詞彙;同樣地,一個只對自己有意義的人生目標,根本不能算是真正的意義。
因此,真正有價值的生命意義,必然是「共同的意義」(common meaning),是他人可以分享、可以認同的意義。當我們回顧歷史,那些被銘記、被尊崇的人,留下了什麼?是他們對人類文明的貢獻——耕耘過的土地、建造的道路、傳承的智慧、創作的藝術。而那些只問「我能從生命中得到什麼?」的人,他們消失了,沒有留下任何痕跡。彷彿地球本身對他們說:「我們不需要你,你的目標對未來沒有任何幫助,消失吧!」
最終,阿德勒並非在說教,而是從心理學的實踐中得出結論:一個將生命意義定義為「貢獻」的人,會自然而然地去發展自己的潛能。因為他若想做出貢獻,就必須讓自己成為一個有用的人,他會鍛鍊自己的技能,培養自己的品格。個人成長與對社會的貢獻並非對立,而是相輔相成的。只有在為他人福祉奮鬥的過程中,個體才能真正地實現自我,找到勇氣與歸屬感,並賦予生命一種堅實、永恆且充滿喜悅的意義。